房屋拆迁纠纷归谁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2:00:12 129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纠纷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纠纷归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后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纠纷一般是可以找当地的政府申请反映,并通过行政裁决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处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在法院判决了之后还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纠纷发生之后,对于被拆迁方来说,需要及时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一般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政府进行反映,或者收集相关的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这都是可以依法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要依据提起诉讼的种类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是3年。房屋拆迁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只有起诉期限的规定。房屋拆迁起诉期间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屋拆迁所引发的纠纷要由当地的法院负责,拆迁纠纷的种类不同,诉讼时效也不相同,因拆迁纠纷去法院请求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需要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房主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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