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要素可以通过以下法条来予以确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一、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对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了示范性规定,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履行、保密、风险责任、成果以及收益分配、验收、价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和专门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主要有:
(一)保密条款。保守技术秘密是技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
(二)成果归属条款。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
(三)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价金的,合同应对按产值还是利润为基数、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约定。
(四)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由于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出现的关键性名词,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明确其范围、意义的术语,以及因在合同文本中重复出现而被简化了的略语作出解释,避免事后纠纷。
二、技术合同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钱
技术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实际造成损失的30%。当事人主张约定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
技术转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419人看过
-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什么,技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60人看过
-
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技术合同是什么
240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几类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303人看过
-
律师费算技术合同么是技术合同吗?
315人看过
-
技术移民的要素有哪些
185人看过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什么意思,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技术合同成交额是指只针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成交额。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包括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
-
技术合同是必须要有的吗?技术合同有效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8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向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完全与验收标准相符合。对于合同的标的,不能用金钱来代替。合同中规定什么标的,就应该履行什么标的。
-
技术合同指哪些技术合同认定政策的意义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7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技术秘密是指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
-
什么是技术合同交易额?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7(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处罚情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因具有上述相关情形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除外; (2)多次诈骗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