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户口和土地确权证不匹配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8:35:58 235 人看过

拥有一本土地使用证,如果属分户的,只要签订土地分割协议书,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时分开登记。否则,必须经依法批准后方能分割。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是有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村里土地分红有户口没分到钱

这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是以户籍为准,当然也有村规民约的影响,这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约定。如果该村是以家庭为单位入股,且你已经将户籍入户,是可以分红的。如果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你入股了土地,就有权得到分红,但是没有入股土地当然就没有分红。村里土地分红有户口应分到钱,但是没分到钱可以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如何解决人数问题?
    如果在土地确权时给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少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农业部门去咨询一下,是否忘填写了,如果忘填了,可以补上。但是如果那个人没有分到承包地,原来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也没有这个人的名字,这次土地确权就填不上了。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什么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5、二轮承
    2023-07-02
    1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怎样处理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一、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定(一)《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
    2023-02-16
    280人看过
  • 土地确权和户口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以农村户籍为单位。一、土地确权证有什么用途土地确权证有哪些作用土地确权证用途如下:1、土地流转:很多农民工不在家就把土地承包给别人,有土地证就能更好的流转;2、领取农业补贴:部分农业补贴按土地确权证发放,以后没有这个证就不能领取农业补贴;3、抵押贷款:目前有些地方已经确认这个证书的土地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农村土地确认证书可以享受补贴政策和征地补偿。如果有土地纠纷,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二、土地确权有什么条件关于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是: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土地确权发生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城市市区的土地仍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股权证与土地确权有什么关系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
    2023-03-03
    27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如何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七条也规定,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一)当事人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二)人民政府调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
    2023-02-19
    369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一些土地问题
    一、手机尾号6070网友:我家有一块土地,1990年左右为了方便耕种,跟别的生产队的人换了地。最近发现有人往田里倒土,去村委会调解才知道对方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且田已经在2009年卖给了第三方,第三方又卖给了第四方。据我们所知原来跟我们换田种植的那个人的生产队根本没有田地在那个区域。请问我们现在怎么办?打官司要起诉哪方?解答: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邓*凤律师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认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首先要调查清楚,流转给你土地的生产队在流转给你之前,是否从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一方承包而来。如果不是,仅是非法占有土地,这块地你根本无法主张权利。如果是权属人“一地二卖”,并且每份合同允许转包,那么流转合同在先的,应当认定合同的合法性,同意转让的,作为受让人的你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利。而签订在后的流转合同,合同因为无法履行而不产生效力。此外,如果权属人在“一地二卖”的过程中,发生后签订
    2023-03-30
    47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一些土地问题
    1、我家有一块地。为了方便耕作,1990年前后,我和其他生产队换了地。近日,发现有人往地里倒土,到村委会调解。他才知道对方也有土地承包经营证。而且,2009年,这块地卖给了第三方,第三方又卖给了第四方。据我们所知,最初和我们换田的人的生产团队在那个地区没有任何田地。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应该起诉哪一方?答:北京盛运律师事务所邓*锋律师认为,土地承包经营证是确认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首先要调查生产队是否从持有《土地承包经营证》的一方承包转让给你,然后再转让给你。如果没有,只是非法占有土地,这片土地你不能主张权利。如果业主“出售两种土地”,并且每份合同都允许分包,那么如果转让合同在先,则应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如果你同意转让,作为受让人,你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合同迟签,将因无法履行而无效。另外,如果业主在“一地两卖”过程中,发生后签订合同的一方与业主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在法律上称为
    2023-05-31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关于土地确权和户口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4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
    • 土地确权的户口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
    • 户口不在自己名下的土地确权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你忽略了家的法律意义,在农村家的最终指向就是土地,实际表现是家庭住址,即门牌号,户籍管理和土地法之间没有冲突,出现了抵触就只能是适用法律错误。你弄得这个申请人就是错误的,确权(实际上就是审批)对象是家庭,法律上政府针对户主就行了,当然国土部门不可能和公安局一起工作,因此户主发生变化,村委会上报国土部门也行,群众自己告知国土部门也行,他们自己调查也行,但是工作量太大的情况下,他们暂时不会调查,仍然沿
    • 如何处理土地确权与户口的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1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有一定的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2
      1、土地是家庭承包,只要户籍不迁出你们全家就是法律上的承包人之一;2、你们长期不在家承包耕种,你父母没有能力耕种,由你三个哥哥耕种并照顾父母是合理可以的。3、他们耕种承包地,不等于承包地就归他们承包了,也不等于承包合同变更为他们了。4、他们丈量不等于村委会和政府把他的承包权给了他们,他们只是替父母和你们全家耕种而已;5、你告诉父母和哥哥,你们是在外打工,以后要回家生活工作的,你们永远是农民,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