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不能变更合同有关内容正确错误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二、人身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每年在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5%增加保险金额。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三、如何聚焦保险合同的关键点?
配置保险、缴纳保费,就是预防小概率事件给个人财务带来的巨大冲击,保险配置确实人人都需要,可如何买,买什么,就因人而异了。
产品无非好坏,只有适合不适合。配置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根据资产、职业、年龄等需求设计风险保障计划;
2.保险代理人根据设计方案匹配产品,为您介绍产品要素;
3.审核保险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
4.签署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费;
5.每2-3年进行保单诊断,适当增加或调整保障范围。
这里面难度系数最大的一环就是审核保险合同。很多投资者习惯依赖于代理人的口头描述,人们在接受信息时又往往习惯于记住自己想记住的部分,这时往往就造成了“个人意念”与“真实条款”之间的偏差,结果会出现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理赔时的投诉。
很多投资者也说,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士,保险合同那么复杂,我们怎么看得懂?今天就教你几招,如何聚焦保险合同的关键点?
1.保障期多长?
60岁、80岁、还是终身。如果你期望可以对自己有更多的保障,当然时间越长越好。要知道岁月越大,保险产品可选择的范围越窄。所以,最好就是在投保初期选择保障时间长的产品类型。
2.保障范围是什么,比例是多少?
比如有的保险合同里面,有重疾,有轻症,重疾保障是保额的多少比例,轻症是保额的多少比例?各有多少种类?
举个例子,比如国内某两全保险,轻症是主险的30%,也就是保障额度是:100%重疾+30%轻症。
3.明确知晓合同中“免责条款”和“理赔要求”,
4.保障额度是多少?
5.如未出险,退还的是保费,还是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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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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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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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能变更吗?如何变更保险合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的除外。因此,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变更。在多数情况下,发生变更的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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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11变更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当事人双方是否协商一致,更具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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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文字内容更改错误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7如果发现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并签署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是在合同中出现写错字的情况,可在原合同上进行手动修改,然后在更正后的地方按上手印,如果是公司的话,需要在更正处加盖公司公章,证明双方确认修改内容。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建议收集证据,尽快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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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变更的内容有哪些,变更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保险合同变更内容的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律规定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律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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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变更保险合同内容?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变更保险合同内容,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事项的变更。《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