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案件谁有侦查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8:52:40 140 人看过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

由于侦查活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依法进行,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行使侦查权。

一般说,在刑事诉讼中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

公安机关只对一般案件行使侦查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权力犯罪,公安机关没有权力介入。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由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侦查。包括:

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5.暴乱罪;6.颠覆国家政权罪;7.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8.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9.投敌叛变罪,10.叛逃罪;11.间谍罪;1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3.资敌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权利犯罪由检察院负责侦查。包括: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5、徇私枉法案;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9、私放在押人员案;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19、环境监管失职案;20、传染病防治失职案;2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2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23、放纵走私案;24、商检徇私舞弊案;25、商检失职案;2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27、动植物检疫失职案;2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2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3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3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3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3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以上犯罪,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权力进行的犯罪,只有检察院有权力侦查。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如杀人、强奸、诈骗、劫机,本来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范围,检察院认为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按照中国传统的说法,御史是钦差,只管当官的,不管老百姓。衙役是当差的,只管老百姓,不管当官的。

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有侦查权。但公安机关不是独立行使侦查权。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受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也就是说,检察院对一且案件都有侦查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发现涉嫌异地犯罪怎么侦查
    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违法发现疫情不报刑事案件怎么办?负有报告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现疫情不报的,是犯罪。如果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而被法院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
    2023-08-07
    25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原则有哪些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
    2023-06-25
    9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
    法律综合知识
    刑事案件的侦查思路是以现场勘查为基础,以因果关系为导向,以轨迹侦查为途径,综合运用措施手段。根据法律规定,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024-05-12
    352人看过
  •  经济犯罪侦查与刑事侦查的区别
    本文介绍了经侦和刑侦在办理案件类型上的差异。刑侦主要针对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侵犯财产案件,而经侦则主要负责与经济相关的案件。刑事侦查是指有关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涉嫌犯罪的证据而进行的侦查活动。经侦是承担打击经济犯罪职责的职业警察类型,由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组成,经济调查团负责调查重大经济犯罪、证券期货案件,以外国公民为犯罪主体。经侦和刑侦在办理案件类型上存在差异,具体如下:1.两者的办理案件范围存在差别;2.刑侦主要针对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如放火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件,以及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等;3.经侦则主要负责与经济相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等;4.刑事侦查是指有关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涉嫌犯罪的证据而进行的侦查活动;5.经侦是承担打击经济犯罪职责的职业警察类型,由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组成,经济调查团负责调查重大经济犯罪、证
    2023-09-03
    157人看过
  •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措施
    (一)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需注意的是审讯时应注意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三)现场勘查。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查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查、搜查。(四)摸底排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有作案条件的个人逐个进行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侦查措施。(五)控制销赃。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
    2023-04-03
    48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由谁侦查立案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交通肇事这一类犯罪行为常常归于公安机关所负责管辖的刑事案件范畴之内,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并予以立案调查。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者依据特定情况,例如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相关犯罪行为,并且这些犯罪行为符合人民检察院有权立案侦查的条件,否则,交通肇事罪一般均由公安机关承担起侦查立案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4-08-02
    355人看过
  •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的方式有什么?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
    2023-08-16
    293人看过
  • 刑事侦查对侦破犯罪的作用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侦查活动,就不可能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打击犯罪。(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侦查工作进行得好,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就会有利于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侦查工作有疏漏或者偏差,往往会给起诉或者审判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有的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有的甚至可能给办案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三
    2023-03-23
    209人看过
  • 侦查哪些经济犯罪案件?
    1、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公安机关通过对犯罪人的现金往来日记帐、银行往来日记帐、物资帐和对涉案经济活动有关的帐页(册)、单据、票据等情况进行查证比对。2、税务核定,公安机关通过委托税务机关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应纳税和实际纳税情况。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期间需要回避吗律师在侦查期间不需要回避,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以下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
    2023-07-03
    227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由谁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由公安机关来侦查,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部门可能会存在差异。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由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侵犯著作权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由治安管理部门管辖。一、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规定有哪些1、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
    2023-03-04
    103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方法有哪些,有哪些侦查途径?
    (一)内线侦查毒品案件隐蔽性很强,在侦破毒品案件过程中,必须设法了解毒品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毒品的数量、隐藏地点、运输方式、贩毒人员、有无武装、启运时间和交付时间、地点等。这些情况靠外围调查是很难获取的,必须依靠内线侦查。内线侦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隐蔽力量贴靠隐蔽力量贴靠分为主动贴靠和被动贴靠两种情况。所谓主动贴靠,是在毒品案件的预谋阶段,为近一步摸清贩毒分子的活动情况,取得犯罪证据,选择条件合适的隐蔽力量主动进攻,贴靠贩毒分子,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的有关情况。所谓被动贴靠,是指贩毒分子主动找到隐蔽力量,要求其在贩毒活动中担任一些任务,如运输毒品等。隐蔽力量在缉毒侦查部门的指挥下,打入贩毒分子内部,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内容,调动贩毒分子,促其暴露,使其落入我方设计的圈套。2、拉出“逆用”有些贩毒案件隐蔽力量可能无法贴靠,在这种情况下为改变侦查的被动状态,可以选择贩毒分子中的合适人物进行
    2023-06-03
    48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管辖权地域归属
    一、刑事案件侦查管辖权地域归属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八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二、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的作用有什么一、会见犯罪嫌疑人,稳定其情绪。二、为犯罪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及的罪名。三、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五、制作法律意见书,向侦查机关反映律师意见。六、向检察院提出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分析。七、代理申诉或控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
    2023-06-16
    267人看过
  • 犯伪证罪谁来侦查
    一、伪证罪应由谁来侦查?伪证罪作为刑事罪名,《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六机关《规定》,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因此,伪证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伪证罪的构成要件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
    2023-06-14
    483人看过
  • 经济犯罪侦查中哪些案件要进行侦查
    1、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公安机关通过对犯罪人的现金往来日记帐、银行往来日记帐、物资帐和对涉案经济活动有关的帐页(册)、单据、票据等情况进行查证比对。2、税务核定,公安机关通过委托税务机关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应纳税和实际纳税情况。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冻结银行卡1.更正一点,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3.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5.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6.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相关知识:公安局冻结银行卡期限到期如何延长,法律依据是什么1、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
    2023-03-24
    12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对于侦查有犯罪事实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8
      1、问题解答: 对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不应给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相关手续;对不追究责任人的案件,仅是通知控告人不予立案的原因。 2、理由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应当立案的侦查的案件,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在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对公安机关对己完成的笔录,进行签名或盖章;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
    • 刑事案件件件侦查-查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6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 1、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后。 2、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这里的侦-查机-关,一般指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检-察院负责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2)国-
    • 刑事案件经侦查后退侦是否构成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
      不一定,退侦的案件,一般都是要判的案件,如果不能判肯定不会批捕,因为案件太多了,检察院弄不过来,所以退侦,增加办理时限,要是案件不够检察院也不会保留,直接退给公安局。
    • 刑诉侦查阶段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9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如下: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律师等。
    • 侦查犯罪需要侦查一审案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21
      1、不是的。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