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证据存疑的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0:23:39 446 人看过

证据存疑不起诉如何处理:应该取消强制措施并当即释放当事人。因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是司法进步的具体表现,其目的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证据存疑不起诉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面有相关的规定指出了,如果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证明犯罪的嫌疑人是有罪的,也就是说没有找到相关的犯罪事实的,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就不会作出要起诉的决定。

《刑法》里面对于存疑不起诉有相关的规定,主要包含三种情况。

一是法定的不起诉的。

法定的不起诉又包含了六种情况,情况一是当事人所采取的行为在情节上是没有什么危害的,就是不被认定为是犯罪的。情况二是犯罪已经超过了法律定义上的可以追诉的时间。情况三是通过了特赫令已经不受刑法处罚的。情况四是在刑法上是告诉了才处理的犯罪,以及没有告诉和自愿收回了告诉的。情况五是被告人已经死亡了的。情况六是其它法律或者是法令做了规定,规定上明确地指出了不会受到刑事上的处罚的,这样的情况就是没有罪的,也是没有相关的记录的。

二是斟酌了后不起诉的。

如果犯罪的情节比较不严重,根据刑法的相关的规定,没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又或者是已经免除了刑罚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是根据这些情况不起诉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这是没有罪的,只是因为犯罪的情节不严重没有被追究刑事上的责任而已。

三是存在一些疑点不起诉的。

其实就是说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犯罪的事实,犯罪的事实没有成立的情况。如果后来找到了证据,证据要是充足的话,检察机关是可以重新进行起诉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无罪不是恒久的,可能只是暂时的而已。

如这类案件的案情和影响程度不足以进行处罚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关的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达到我国的法律规定时,应积极的停止侦办这类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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