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的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1:41:38 407 人看过

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该项义务要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过程中,应当保护承包地的土地生态及其环境的良好性能和质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土地承包经营中的一般违约情形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有: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

二、承包人能否对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

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人认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是将集体土地私有化,改变了集体经济的性质,这种观点是不对的。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它不具有所有权具备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四种权能中的处分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处分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得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要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将其变更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再由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出让。所以说,第一,农民对土地承包不是私有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不具有独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性质没有改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条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因此,个人或者家庭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对土地的承包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农民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得买卖,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第二,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不能把它和集体统一经营对立起来,认为统一经营才是集体经济。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买卖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买卖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买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当事人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业主和承包商在土地合同中的义务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是什么。承包人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权利。包括发包人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用人单位还有义务维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终止或者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依法干扰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人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依法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要内容,克服了过去“大锅饭”、“大集体”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发包人有义务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人应当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不得干涉。(3)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和其他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发包人,有权依法依合同向承包人收取承包合同费用。相应地,发
    2023-05-07
    103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有哪些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发包人的权利包括发包土地、监督承包方使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一、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
    2023-03-10
    476人看过
  • 最新土地承包年限及承包人权力与义务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
    2023-06-17
    465人看过
  • 承包土地多少钱一亩,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
    2023-06-15
    76人看过
  •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1、土地位置、面积;2、承包经营期限和承包费,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将承包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身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百七十八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四百七十九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
    2023-07-07
    307人看过
  • 土地承包谁属于承包方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民法典》第333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但是自合同生效时取得,无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平等协商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人,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了较长的承包期限,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尽管《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2023-03-28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承包方的义务到底怎么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8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承包合同中的承包合同双方各负什么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
    • 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方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4条规定,发包方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我国实行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的含义,就是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性工作。中央文件
    •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包人要求发包方承担什么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要求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十六条承包方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