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什么情况下能解除集体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08:21:29 459 人看过

解除集体合同情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一、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会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有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生效条件: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行政部门审查。

三、劳动合同对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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