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政府不受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1:01:36 94 人看过

土地确权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该事由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一、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1、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可以在公示期间申请改正,确权结束后可以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错登、漏登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户籍调查,报发证机关进行审批更换。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期间应当作出更正或者不予更正的决定,在法定期间不履行职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2)《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土地权属纠纷如何申请政府确认?
    土地确权是由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的。乡镇政府并没有权力进行土地确权。不过,乡镇政府可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如果调解不成,乡镇政府可以向县级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另外,对于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土地确权是由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的。乡镇政府并没有权力进行土地确权。不过,乡镇政府可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如果调解不成,乡镇政府可以向县级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另外,对于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土 地 确 权 申 请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土地确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将土地权利明确、合法化的过程。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土地权利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调查报告等。2. 土地权利人向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土地确权申请。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土地管理部门
    2023-09-08
    353人看过
  • 如果政府不受理土地权属纠纷,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事实广西荔浦县一农民林某与邱某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林某向镇政府申请调解。经审查,某镇政府于2013年5月10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某镇政府在驳回决定中告知林某:“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荔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荔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林某在收到驳回决定书后,60日内未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是依法向荔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西于2013年8月21日起三日内,请求判决撤销镇政府的驳回决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13年8月23日,荔浦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林某的行政诉讼:不受理林某的诉讼。林某不服,上诉至桂林市中级法院。日前,桂林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分歧林先生的诉讼提出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林先生对政府提出的不受理土地使用权纠纷调解申请的决定,能否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换言之,法院是否
    2023-05-31
    234人看过
  • 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吗?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划拨的土地是否要缴税?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需要依法缴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有相关凭证且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的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
    2023-08-16
    368人看过
  • 政府强拆百姓的土地怎么办?
    强行拆迁时被拆迁人首先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然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拆迁没谈好,把我家总电源挖断怎么办在拆迁补偿没有谈好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的方式暴力拆迁,如果违法暴力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报警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
    2023-06-20
    315人看过
  • 承包土地遇政府征收怎么办?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3.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
    2023-04-16
    226人看过
  • 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
    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土地确权是颁发一个属于个人所有的土地证书,土地确权保护农民的权益,土地确权以后可以流转,土地确权以后被征地的,可以按照土地所有权登记证进行补偿,进入市场流转的土地,必须是确权以后的土地,土地确权必须经过产权登记。地确权后可以流转,土地流转先确权征地须按证补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要求:1、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2、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3、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023-06-03
    38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政府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可否让政府执行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的政府机关可以起诉政府。对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纠纷,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能起诉政府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8
      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是属于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
    • 政府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是属于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
    • 土地确权不改怎么办,土地确权后不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
    • 政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我的了解是: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