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内退工资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2:04:26 162 人看过

内退是单位内部手续,内退期间,企业应当每月支付生活费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生活水平由企业根据企业的支付能力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第一年当地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即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120%。当然,每个企业都有自己固定的、具体的内部退款工资完全由企业自己决定。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2]381号)文精神,以及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执行省政府粤府[2002]381号文颁布的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中的四类和六类。其中,市直、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肇庆高新区执行四类360元/月;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执行六类300元/月。

二、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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