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
对于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
社 区 矫 正 与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 如 何 协 同 管 理 ?
社区矫正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领域中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实践中,如何协同管理社区矫正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社区矫正机构是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机构,需要与监狱等刑罚执行机构进行有效的合作,共同完成刑罚执行任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需要注重与矫正对象的沟通,了解其情况,制定合适的矫正计划,并且及时跟踪其执行情况。
暂予监外执行机构是负责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机构,需要与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机构进行有效的协作,共同完成刑罚执行任务。在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需要注重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管理,制定合适的暂予监外执行计划,并且及时跟踪其执行情况。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常常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工作交叉等问题,导致刑罚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完成。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沟通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社区矫正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领域中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需要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共同完成刑罚执行任务。
社区矫正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领域中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实践中,如何协同管理社区矫正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是值得关注的问题。社区矫正机构需要与监狱等刑罚执行机构进行有效的合作,共同完成刑罚执行任务。暂予监外执行机构需要与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机构进行有效的协作,共同完成刑罚执行任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常常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工作交叉等问题,导致刑罚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完成。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沟通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监外执行监管的监督管理
446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监督是怎样的?
372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监督是怎样的?
219人看过
-
严格执行与监督,实现控制的有效性
261人看过
-
管制规定的执行与监督
393人看过
-
怎样才能实现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
251人看过
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是指犯罪行为人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在监狱外的医院治疗的情形。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 更多>
-
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
-
怎样管理监外执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或者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是关于人民法院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
-
监外执行与监外执行的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监外执行顾名思义就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实际上无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还是《监狱法》规定的都是暂予监外执行而不是监外执行,也就是说在我国并没有监外执行的规定。普通民众往往将缓刑当成监外执行,实际上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我国法律对暂予监外执行有如下规定: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谁监督监外执行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
-
监外执行现在由谁监管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