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款可否被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7:17 205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一、隐瞒第三方责任属于骗保吗

隐瞒第三方责任属于骗保行为。隐瞒第三方责任就牵涉到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投保人在隐瞒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要求理赔,这是违反法律的,保险公司在不知道事实的情况下对投保人进行理赔的赔偿款,一旦隐瞒第三方责任的事实揭露,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退回赔偿款并追究投保人的责任。

一、属于骗保的情形如下: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二、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保险制度;

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等五种形式;

3、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

总而言之,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属于骗保行为。一般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一般情况下,抢劫罪比偷盗罪要严重。抢劫罪属于行为犯,我国的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构成抢劫罪的数额、或者犯罪情节的严重。如果行为人当场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不管有没有抢到钱财,也不管实际抢到多少数额的钱财,都会构成抢劫罪。所以抢劫100是具体会被判多少钱,由具体情况来定。

三、工伤赔偿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工伤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类似的还有如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而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均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工伤赔偿款归属问题有特别书面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是否优先于抵押债权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抵押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
    2023-03-02
    182人看过
  • 保险是否可以赔偿人身损害?
    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自身疾病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
    2023-07-06
    140人看过
  • 被强奸了是否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被强奸了是否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吗1、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强奸与通奸的区别1、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
    2023-06-13
    140人看过
  • 北京最大人身损害赔偿案强制执行获240万赔款
    记者昨天获悉,石景山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案标的240多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积案。在人行横道内被大货车撞成植物人的殷某,终于拿到了法院从北京运通公司账户上扣划的240余万元赔偿款。这是本市清理积案以来,法院执行的最大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案。几年前,殷某在石景山区广宁路电厂临时站的人行横道内行走时,被市第十汽车运输公司的大货车撞伤致一级伤残,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需要24小时监控护理,后第十汽运公司资产投入运通公司。因赔偿损失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殷某将第十汽运公司和运通公司起诉至法院。石景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第十汽运公司赔偿殷某精神抚慰金、医疗费等共计240余万元;运通公司在其所接收第十汽运公司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殷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了解到,第十汽运公司属于老国有企业,其主营的运输业早已停止,主营收入为零。现在该公司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完全靠公
    2023-06-05
    295人看过
  • 铜鼓法院化解人身损害赔偿执行难
    在思想工作和法律威慑下,李某与冯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在一周内将1100元钱一次性付清给冯某,一件矛盾激化难以调和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和解执结。法官的话说得非常有道理,我们不会再发生纠纷,我们今后还是好邻居。近日,在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双手又握在了一起。原来,冯某与李某系邻居。去年4月6日,双方因为耕田用水产生纠纷,后经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冯某和李某每人一天从水渠引水灌溉自家耕田。随后两天,双方相安无事。4月9日,李某没有按照正常的引水习惯即上午7点钟左右引水,而是凌晨1点就引水到自家耕田,导致冯某的耕田少用水6个小时。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出手将冯某打伤,后冯某用去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00元。李某耕种好耕田后,索性外出打工,拒不赔偿冯某的损失。无奈的冯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案件进
    2023-04-26
    158人看过
  • 如何克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
    据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近三年来,丰城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每年递增均在25%以上,涉案标的额递增50%以上,执结率每年都在30%以下,执行到位标的率更在20%以下。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如此困难原因何在?该院分析认为有以下六种原因:一是赔偿金额大。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肇事案件居多,且年年递增,赔偿标准逐年大幅提高,个案赔偿金额较大,少则四五万,多则几十万。二是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赔付能力低。被执行人大都生活在农村,无固定收入,家庭条件困窘,发生赔偿事故,就是卖掉全部家当也难以偿还。三是当事人双方矛盾比较尖锐,调解、和解结案率较低。因原告方难以得到赔偿,情急之下,往往与被执行产生冲突,双方对立情绪增大,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很难调解,而判决结案后,被执行人显然不会自动履行,执行的抵触对抗增大。四是当事人缺乏保险意识。由于当事人缺乏保险意识,投保率低,理赔意识不强,当事人抗
    2023-07-02
    26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2022年开始执行
    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分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按照不同款项计算标准也分别不同:1、可以依据医院开具的证明以及诊疗费用清单予以结算:2、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水平进行计算,误工时间可参照医院证明;3、护理费根据护工人数和日期进行计算;4、交通费根据本人或者陪护人员因为就医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上述都以正式票据为证据。2022年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
    2023-07-03
    8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定期金的判决与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解读:定期金的判决与执行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条文主旨】定期金给付是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义务人在未来的一定时间按照一定期限向赔偿权利人支付赔偿金的方式。由于是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给付,人民法院必须要在法律文书中写明给付时间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还是按年支付,每一个给付期内是先予给付还是后予给付;给付方式是通过银行划款、邮局汇款,还是送款上门;每一期赔偿金的给付金额是固定数额,还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付。如果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付,在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时,应当据此对给付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定期金的给付年限不受最长20年的限制,应当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解读】一、制定的背景定
    2023-06-05
    47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申请书执行书怎么写
    一、人身损害赔偿申请书执行书怎么写申请执行书应写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二、人身损害赔偿去哪起诉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人身损害属于人身侵权案件,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三、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的人身损害赔偿诉状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
    2023-05-06
    47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如何执行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执行方式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应当进行清偿,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进行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但是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进行强制偿还。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3-07-29
    36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够到法院执行吗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8-13
    315人看过
  • 刑附民案件可否人身损害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
    2023-02-24
    166人看过
  • 故意杀人是否会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一、故意杀人是否会进行人身损害赔偿1、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害人,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果被害人死亡的,由其家属主张赔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故意杀人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费。
    2023-05-14
    228人看过
  • 人身险是否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险不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当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有损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第三者责任险和责任险的区别是什么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责任险区别是: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具有自愿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可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具体又体现在两方面:一、机动车辆必须参加该保险;二、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该保险。其次,两者的目的不同。保险公司开展“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是以盈利为目的;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主要是国家为了弥补交通事故中第三者遭受的损失,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的,因此只是在总体上
    2023-02-04
    9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能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 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是否可以代替人身损害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7
      人身险不能替代人身损害赔偿,人身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当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而人身损害赔偿是有损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
    • 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规定的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3
      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侵权事件侵害人身损害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