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可以参照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6 03:07:05 489 人看过

土地征收可以参照的法律规定有:土地征收应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事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范围内予以公告,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私人可以征收农民土地吗
    一、《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私人可以征收农民土地吗?私人没办法征地,只能从国家已经征收的土地上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程序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实施。征地前告知指的是政府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实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
    2023-06-16
    383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与征用有哪些法律区别
    一、土地征收与征用有哪些法律区别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有: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3.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4.实施程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5.土地用途不同,征收土地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
    2023-12-14
    119人看过
  •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一、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1.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二、免收土地使用税的情况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
    2024-01-19
    7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土地能不能强行征收
    一、法律规定土地能不能强行征收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并且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分配流程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分配流程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5.无需统一安置的,安
    2023-07-14
    8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怎么赔
    一、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怎么赔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是不需要赔偿的,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
    2023-04-29
    158人看过
  • 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抵押权包括以下这些权利:1、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2、处分抵押物的权利在债权到清偿期而未受到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将标的物进行处分,以受偿。3、停止侵害请求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4、恢复价值请求权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一、什么叫做抵押权实现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在中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
    2023-03-05
    328人看过
  • 土地征收之前要办理哪些手续,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征收之前要办理哪些手续征收部门在征收土地之前,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土地征收批文后,才能进行土地征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
    2023-06-17
    444人看过
  • 征收农民土地要具备哪些手续,相关法律规定
    一、征收农民土地要具备哪些手续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需要具备的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
    2024-01-11
    264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行政复议违法还可强制征收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征收行政复议违法还可强制征收吗经行政复议后确认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行政机关会撤销土地征收决定,撤销后不能再强制征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
    2023-06-17
    36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参照什么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一、征地补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
    2023-03-29
    301人看过
  • 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安值费怎分?
    土地征收安置费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
    2023-06-03
    197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法律法规
    一、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法律法规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征收土地赔偿不合理的处理办法: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一般土地报批需要多久一般土地报批需要20日左右,具体需要根据程序的具体操作确定。土地报批是通过法律规定的手续流程使得土地性质改变的行为,主要包括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三、土地征收需要哪些流程土地征收的流程: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
    2023-04-25
    193人看过
  • 征地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一、征地流程(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二、土地征收条件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地是一种政府
    2023-02-25
    28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该按照哪些规定进行分配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该按照哪些规定进行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式是: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2.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2023-09-16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收方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3
      征收方是不可以强行征收土地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相关征地的情况应当提前知,并发布相关公告,在双方对征地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征收,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哪些法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你不如抽空直接打电话咨询法律专家吧!一对一电话里就帮你解答清楚了。据我了解在社区纠纷和房屋拆迁这块盛庭事务所的A挺有名的,据称是首席社区房屋,专门做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社区维权什么的官司。办理过很多重大影响的案件。新京报、南方周末等知名媒体也都报道过,你联系他试试吧。
    • 治安拘留可以参照哪些法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这个可以详见《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一章,你说的这个叫做行政拘留或者是司法拘留
    • 企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吗,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30
      企业是不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不是企业。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关于企业是否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土地法征收土地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3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