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伤情级别的具体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8:40:29 329 人看过

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提出,于2007年5月1日实施,用于替代此前所实施的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于2002年12月1日实施,用于替代此前所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3、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由于各个鉴定标准针对伤情定性的差异以及各个地区适用鉴定标准的不统一,往往会导致同一伤情因为发生的原因不同而鉴定出不同的伤残等级,甚至还会导致同一伤情因为在不同的地区鉴定而产生不同的伤残等级。在实践中,鉴定标准的差异也会导致受害人对鉴定标准的选择产生混淆,从而产生适用鉴定标准错误而需要重复鉴定等耗费金钱、时间成本的情况。为此,目前已有许多声音呼吁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鉴定标准,以避免过多围绕着鉴定标准如何选定等此类耗费司法资源及诉讼成本的问题产生。比如以烧伤、烫伤为例:

1、重伤一级a)深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o面积达30%。

2、重伤二级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o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b)各种损伤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形成。c)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

3、轻伤一级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o面积达5%。

4、轻伤二级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o面积达0.5%。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原告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具体内容?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4
    201人看过
  • 司法鉴定级别与工伤鉴定级别一样吗
    一、司法鉴定级别与工伤鉴定级别一样吗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之间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显著差异性:首先,鉴定机构有所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主要由社保局承担,而司法鉴定则由具备相关鉴定资质的相关企业或机构负责。以本市(无锡)为例,该市的司法鉴定机构共设有两家,具体地点分别为位于三院正对面的中诚司法鉴定器械和位于三院内部的中西医司法鉴定器械。鉴定标准亦有所不同。工伤鉴定所采用的鉴定标准多达约400余项,而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仅有约200余项。从鉴定标准的覆盖面来看,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在工伤鉴定中能够被评定为十级的伤害程度,在司法鉴定中未必能够达到伤残等级。最后,鉴定流程也存在差异。工伤鉴定需先行完成工伤认定程序,待被确认为工伤之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工伤鉴定工作;而对于司法鉴定而言,在患者伤势基本稳定之后便可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2024-07-08
    11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具体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受伤,如果你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到有关部门去申请验工伤的。因为对与工伤,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是要为你赔付医药费的,并且还要算上一定的误工费等费用。那么对于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你了解多少呢?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存在区别。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
    2023-04-28
    220人看过
  •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中的9级内容是怎样的
    一、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中的9级内容是怎样的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伤残鉴定标准的定义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2023-06-05
    265人看过
  •  级别管辖具体是指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若案件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则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若案件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则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级 别 管 辖 与 案 件 审 理 关 系标题:级别管辖与案件审理关系分析摘要: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将案件分配给相应的法院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关系则是指
    2023-09-01
    225人看过
  • 司法鉴定轻微伤分几级有什么内容
    轻微伤不分级别,重伤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b)
    2023-04-21
    484人看过
  • 人身伤害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都有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接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
    2023-02-07
    315人看过
  • 天津工伤鉴定级别具体是怎么规定
    一、天津工伤法律鉴定天津实施新工伤鉴定规程,工伤职工亲属可代理申请工伤。自本月起,《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操作规程》正式开始实施。新规表示,今后天津市工伤鉴定流程将实行主动公开、程序透明制度,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其他有关单位,有符合八种类型之一的劳鉴事项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鉴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二、相关法律知识八种劳鉴事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置辅助器具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鉴、职业康复鉴定、再次和复查鉴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其中,一次性告知制度特别明确,对鉴定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劳鉴委员会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今后涉及工伤(工亡)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鉴定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直接向劳鉴委
    2023-04-15
    348人看过
  • 关于司法鉴定条例通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为什么要制定司法鉴定条例通则制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主要是为规范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通则》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相配套的一部基础性的重要规章,对司法鉴定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重点在于:关于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是进行鉴定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前提条件。为了确保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规范进行,《通则》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委托鉴定的形式和要求,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的条件和不予受理的情形,明确了委托人和受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于司法鉴定的时限要求。为了满足诉讼活动尤其是审判工作的需要,《通则》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受理鉴定委托和实施鉴定时应当遵守的时限。同时,考虑到司法鉴定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通则》还对司法鉴定活动中遇到疑难
    2023-06-04
    283人看过
  • 法医鉴定程序包括什么具体的内容
    一、法医鉴定程序包括什么具体的内容做法医鉴定流程有:1.办案机关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2.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3.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二、法医鉴定程序多长时间法医鉴定的时间是: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果鉴定事项复杂、疑难的,经批
    2023-07-13
    155人看过
  • 鉴定为三级伤残的具体的伤情都包括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3三级5.3.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3.2三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3.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三级。1)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偏瘫肌力3级;4)截瘫肌力3级;5)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6)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7)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8)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10)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1)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2)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13)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重度功能障碍;14)双膝以下缺失
    2023-06-18
    118人看过
  • 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如若受害人的伤情达到一级伤残程度,则其在日常生活中将处于全面丧失自理能力的状态,须全部依赖他人协助或者运用专门的辅助设施方能维系生命;若达到了二级伤残级别,意味着该受害者需要时刻获得他人的悉心照顾和关爱;对于三级伤残的受害者来说,他们无法实现完全独立生活,需要定期接受监护,确保安全无虞;而四级伤残的受害者虽然日常生活还未完全失去自理能力,但已经受到了严重限制,时常需要他人提供帮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024-07-29
    477人看过
  • 工伤等级鉴定的具体流程
    以下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流程:(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2023-02-16
    92人看过
  • 司法鉴定工伤法医临床鉴定涉及的内容
    首先,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它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与活体损伤有关的致伤性质、方式、工具及损伤程度、伤残等级,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为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折叠损伤程度的鉴定,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折叠伤残程度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折叠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折叠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
    2023-04-21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10级伤残标准具体内容和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 2、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3、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
    • 工伤未鉴定起伤残等级情况的有哪些具体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因为工伤过后会影响劳动能力,因此要是受伤较严重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这样就可以按照结果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达不到伤残级别的时候,员工还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可以拿取工伤赔偿。但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中,会以员工没有伤残情况,从而拒绝在支付工资,甚至是解除劳动合同等。 从相关劳动法律中,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
    •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中的十级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 工伤鉴定六级具体指哪些伤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06
      在现行的《伤残等级评定准则》中,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一项情况,则可以被确认为六级工伤或者职业病: (1)出现轻度的智力衰退; (2)由于精神疾病症状而对职业劳动能力产生显著影响; (3)患有中度程度的癫痫病症; (4)出现不完全性的失语症; (5)一侧面部出现完全性的面瘫症状; (6)面部出现严重的异物色素沉淀或者脱失现象; (7)全颜面部进行植皮手术之后,或者全身瘢痕面积达到60%-69%之间;
    • 级别管辖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级别管辖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三大管辖之一,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范围非常的广泛,而最高人民法院也为了地方法院能够更方便的审理案件,因此出台了级别管辖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