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24:50 125 人看过

1、海事诉讼属地管辖权含义

海事诉讼属地管辖权是指海事法院之间接受海事初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了海事法院在受理一审海事案件时的横向分工问题

狭义的海事诉讼区域管辖权的内容是什么

,海事诉讼区域管辖权仅包括一般区域管辖权和特殊区域管辖权。从广义上讲,海事诉讼地域管辖权不仅包括上述两种类型,还包括专属管辖权和协议管辖权。中国《海事特别诉讼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海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权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海事诉讼的特点,本文第2款重点论述了若干海事案件的特别区域管辖权

海事诉讼特别区域管辖权

海事诉讼特别区域管辖权是指根据案件所在地确定的管辖权诉讼标的或海事事实发生地,并考虑被告住所。除共同海损、救助报酬等个别类型的案件外,海事诉讼特别区域管辖的案件大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海事案件具有诸多涉外因素的特点,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强、诉讼对象流动性强,决定了只有对大多数海事案件适用特别区域管辖权,才能更科学、更高效地解决海事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鉴于此,,《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第2款对海事案件的特别地域管辖权作出了比《民事诉讼法》更为详细的规定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权

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权是指法律规定:特定海事案件只能由特定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它排除了外国法院、非海事法院和其他国内海事法院的管辖权

海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不同于海事诉讼的特殊管辖权。海事诉讼特别管辖权是海事诉讼管辖权的表征,意味着海事案件应当置于海事法院的特别管辖之下;海事诉讼专属管辖权是特别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海事案件中具有特殊性质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海事法院管辖

海事诉讼协议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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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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