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量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1:30:23 411 人看过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水污染法院判刑有哪些条件

环境污染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因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导致水污染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偷倒泥浆判刑多长时间

偷倒泥浆可能会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形情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给非法炼铅厂打工犯什么罪

1、是否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而污染环境的话,工人无责,单位法人代表有责任;

2、工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擅自违规如果是的,需要负责任的;

3、不管是如何污染环境,单位的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非法炼铅,可能构成构成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相关文章
  • 湖北污染重庆案定性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究竟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20日以发生在2014年8月份的湖北污染重庆的跨界污染案例,做了具体的解释。环保部正式公布了2014年8·13湖北省建始县XX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泄漏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质污染事件调查结果。环保部副部长翟某说,这是一起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引发的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2014年8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了有关专家参加的部省联合调查组,经现场勘察、比对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翟某介绍,经过评估,事件造成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共4个乡镇约5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34.32万元。肇事企业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处以100万元罚款。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其厂长程某某已被司法机关批捕在押。
    2023-04-24
    110人看过
  • 环境污染将有专门化的审判团队,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环境污染审判将有专门化的审判团队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光今日对外通报,在鼓励地方法院探索“二合一”或者“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模式的基础上,最高法也已经决定将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被告的第二审行政案件和申请再审的行政案件以及相关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调整由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负责,这也意味着在最高法院层面也开始实施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的民事、行政这两类案件的“二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最高法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注意到,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根据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的现实需要和当地的案件特点,积极探索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的协同审判工作机制。大力强化环境资源立案、审判和执行机构之间,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环境资
    2023-11-29
    275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从犯怎么量刑,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污染环境罪从犯的量刑标准是需要结合犯罪情节、造成后果和作用大小进行决定的。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和主观目的、造成严重的后果等。一、污染环境罪从犯怎么量刑污染环境罪从犯确定量刑标准关键要看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在该案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
    2022-06-14
    475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15号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
    2023-04-27
    252人看过
  • 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罪解释中环境污染罪如何量刑判刑?
    一、构成污染环境罪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
    2023-04-13
    407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尽相同。前者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符合一般主体条件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后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且仅限于厂矿企业、建筑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排放、倾倒后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后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3)复杂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劳动生产安全。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2023-06-12
    352人看过
  • 最新刑法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什么修改?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涉及我国现行《刑法》多个方面。其中,修正案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较大修改。这次修改涉及到哪些方面?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修改?这一修改对于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将能起到什么作用?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些问题,中国环境报约请了专家对这一修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原《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较大修改。修改前的《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2023-04-25
    13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
    一、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一)污染环境罪的量刑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对“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后果特别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
    2023-02-21
    288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五人被判刑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6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茆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徐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6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茆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徐某某、朱某某、茆某某、朱某某违法所得16212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朱某某、茆某某、朱某某、王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系共同犯罪。本案虽因及时发现并处置
    2023-07-02
    59人看过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
    一、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构成污染环境罪,量刑起点一年,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1至6个月的,可判处拘役;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4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什么是污染环境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
    2023-04-16
    39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林木死亡多少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一、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
    2023-04-29
    190人看过
  • 城区首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被起诉
    22日,清城区人民法院对清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清城区首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赖某强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一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并处2万元罚金。该案是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组织环保、公安、城监等部门联合行动,一举破获的案件,也是该院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的首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经清城检察院依法查明:被告人赖某强、赖某强、赖某开、赖某高、赖某桂从2006年至2008年7月,分别在龙塘镇的民平村委的牛栏窝、粪箕窝等地开设工业垃圾焚烧场,并在焚烧场内用焚烧、摇床冲洗等方式处理工业垃圾,对当地的农田、空气造成重大污染,致使周围的土地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不可以再种植农作物,即使种植出来的农作物亦不能食用。2008年7月6日,该五名犯罪嫌疑人被联合执法行动小组一举抓获。对该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该院高度重视,刘-斌检察长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和执
    2023-04-21
    475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环境污染罪的判刑:犯本罪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7-06
    34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吴XX,男,……。2006年8月7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XX市第一看守所至今。上诉人不服安徽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X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之判决,特依法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贵院依法撤消安徽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X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之判决,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一审判决认为上诉人“以融资为诱饵,采取仅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资料,但不进行实质性工作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300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这一认定既没有证据证实,也与事实完全不符。(一)本案的焦点:300万元的性质本案中上诉人确实收到XX市XX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XX代表XX公司汇入的300万元,但XX公司为什么要汇这300万元?这300万元的性质是什么?这是本案的焦点,也是本案上诉人罪与非罪的关键。1、300万元是
    2023-06-0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就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该行为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体要件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
    • 重大环境事故罪与环境污染犯罪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在于: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行为是通过污染环境进而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与人身伤亡结果;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是直接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结果。 (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般是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
    • 重大污染环境被人举报了,重大污染环境罪如何判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罚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判决。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4
      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符合一般主体条件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只能是自然人。 2.侵犯客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 【法律依据】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