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法律条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4:32:33 209 人看过

我国采用了预期违约的概念,其中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如预期违约的履行抗辩制度、合同解除制度、违约责任制度等。预期违约有别于实际违约,主要区别在于发生时间不同,故预期违约相对于实际违约有如下特点:一是违约形态不同。前者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表现为一种“毁约的危险”或“可能的违约”,非现实的违反义务;后者表现为完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等违约形态。二是侵害利益不同。前者侵害的是期待债权,后者为现实债权。

一、合同未到期违约怎么办

合同未到期违约,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的概念: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一项合同的法律制度。

而合同未到期违约就属于预期违约,是被我国法律制度所认可的违约行为,因此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店面租赁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解决?

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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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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