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20:41:57 279 人看过

一、继续履行构成要件有什么

1、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二、哪些情形下不适用继续履行

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三、继续履行要什么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是否必要是以履行费用为标准来判断的,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相信对方的特殊技能、业务水平、道德品格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严格的人身性质,实际履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而不得适用继续履行。对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履行合同债务为由强令债务人提供劳务。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民法典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哪些合同可继续履行
    一、哪些合同可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依据民法典规
    2023-05-03
    34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继续犯有哪些构成条件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一、继续犯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
    2023-02-18
    115人看过
  • 继续履行有哪些限制和例外
    持续实行(也称实践实行)作为一种违约职责完成的条件首要是可执行性。关于以金钱为内容的合同职责完全能够无条件的适用持续实行。但关于非金钱的合同职责,《民法典》榜首百一十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非金钱债款或许实行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对方能够要求实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1、法律上或许事实上不能实行;2、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或许实行费用过高;3、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什么时候承当违约职责所谓“违约职责”,望文生义,当事人负有实行合同的职责,而违背合同职责时应承当的法律上的职责。合同职责包含:法律规则的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职责;合同约好当事人的合同职责;以及依诚实信用准则在合同实行进程中所发作的附随职责等等(请参见本攻略26)。对上述合同职责的违背均是违约。差错归责是现代社会的一般归责准则,不管社会生活,仍是司法实践均存在这样的一种留传倾向。但这种归责准则并非我国《民法典》的干流,
    2023-06-18
    69人看过
  •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条件有哪些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是: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必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约定,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如果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第三人主动代为履行债务的应征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3、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进行抗辩,此时应视为第三人拒绝履行,而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
    2023-05-01
    222人看过
  • 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为
    一、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为(一)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二)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三)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四)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看完以后大致可以基本了解了关于实际履行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在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可能会导致合同当中的部分约定甚至全部约定都得进行变更,所以在履行的时候,要谨遵这个实际履行原则。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二、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合同有效指的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实际履行对合同生效是有影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合同后,另一方接受的,合同就会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023-06-15
    162人看过
  •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有履行的可能,存在的必要,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等。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由于继续履行只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债权人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违约方应否继续履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时,才宜于追究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责任。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1.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诚实信用
    2023-06-04
    65人看过
  • 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一、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日常生活中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3、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
    2023-06-21
    161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具有哪些构成要件呢
    妨害公务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为直接故意;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通过总结刑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妨害公务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
    2023-08-10
    468人看过
  • 继续履行在哪里
    继续履行
    一、继续履行在哪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有:(一)限期履行应履行的债务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诸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即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二)修理、重作、更换如果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或者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合格,而债权人仍需要的,则可以适用修理、更换或者重作,可称为补救的履行请求,采取补救措施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属于强制履行范畴。二、哪些情形下不适用继续履行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
    2023-06-05
    283人看过
  •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
    2023-08-18
    487人看过
  • 继续履行有什么特征?立即代履行的特征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有什么特征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二、立即代履行的特征有哪些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履行是行政
    2023-06-05
    325人看过
  • 通常合同继续履行之诉的提出条件有哪些
    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一、违约解除合同权利有哪些对于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一般持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
    2023-03-03
    397人看过
  • 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哪些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一)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二)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这里是指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法律效力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一、顺序履行抗辩权谁请求?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2023-02-28
    99人看过
  • 构成履行迟延需符合哪些条件
    债务人构成履行迟延,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财产性债务这是履行迟延的前提条件。有效存在的债务,不论其种类如何,均可构成履行迟延。但履行迟延为财产性责任,故非财产性债务不发生履行迟延的问题。如因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就其财产赔偿可发生履行迟延,而对于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即使债务人不按期履行,也不会发生履行迟延,而只能依其他方式处理。附停止条件的债务,在条件成就前,债务并不发生,不会发生履行迟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由于其已失去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亦不会发生履行迟延的问题。2、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债务人违反了债务履行的时间要求,因此债务已届履行期是债务履行迟延的关键要件之一。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可分为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和不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债务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即构成履行迟延。定有履行期限的,又有定有某一日及某一段时间内的不同。定有确切日期的,该日期
    2023-04-1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继续履行构成要件有什么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7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须存在违约行为;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 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 2022年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1、存在违约行为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 履行方有哪些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当合同已经成立并且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的。但是有的人可能会事后反悔,拒绝履行合同,这时候自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的。那么违约方有哪些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 构成先履行抗辩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5
      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 那么,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1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继续履行合同: 第一,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只有当合同可能继续履行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二,继续履行是必要的。如继续履行的费用过高,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因为这会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三,债务目标适合强制履行。 第四,要求继续履行的要求是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的。超过合理期限的,债权人将失去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