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工伤保险的赔偿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4:00:32 153 人看过

双重工伤保险的可以按照在哪个单位受伤,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一、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双重赔偿的法律问题"
    工伤以及人身伤害双重赔偿费用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双重赔偿的概念所谓双重赔偿是指劳动者因他人侵权引发工伤时,享有被认定工伤和侵权责任赔偿双重赔偿的权利;差额补偿则指劳动者因侵权发生工伤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其赔偿费用应以在侵权责任人赔偿后,就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
    2023-07-14
    349人看过
  • 如何规定侵权与工伤的双重赔偿
    1、如何规定侵权和工伤的双倍赔偿除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和辅助医疗设备外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同时获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审[2014]9号)第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的,向第三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取得事故发生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应当向第三人支付赔偿金,享受工伤医疗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第三人未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不能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预缴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审[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取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5-02
    61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是否双赔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一、交通事故工伤能不能要双重赔偿如果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则在不重叠的范围内,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可依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二、工伤脚趾骨折怎样赔偿工伤脚趾骨折的赔偿方式:1、劳动者因工伤脚趾骨折,建议劳动者确认工伤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残疾等级相关鉴定,确定具体鉴定结论后,明确相关赔偿事实依据;2、工伤职工脚趾骨折,经鉴定无伤害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实际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03-29
    2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赔偿:双重还是单重?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非工伤死亡可以获得赔偿吗劳动者非因工伤死亡的,可以获得下列赔偿:1、丧葬费是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是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3、对生活困难的被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一定数额的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15
    299人看过
  • 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的吗?
    一、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吗?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即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凸显交强险制度的公益性功能。正是由于交强险法定性和公益性,在法律适用中不能将其等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如承担两份保险责任,可能会给社会以错误的导向,引发道德风险,即以各种方式规避一辆机动车只能购买一份交强险的规定,从而破坏交强险和其他险种之间的互补关系,扰乱原有的保险制度设计,动摇交强险法定性和公益性的根基。一辆机动车投保了两份交强险,出险后如何赔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认为,起期在前的有效,在后的解除,保险公司应全额退保费。依据是
    2023-06-02
    60人看过
  • 如何赔偿双重保险
    所谓重复保险,是指保险人就同一保险责任,就同一保险标的和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内,向两个以上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申请人可以购买双重保险吗?所谓重复保险,是指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责任在同一期间内,与两个以上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国的保险法并不禁止双重保险。在寿险业务实践中,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但在财产保险中,保险赔偿总额一般是有限的。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必须按以下三种方式分摊损失:比例责任制:即根据各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比例,公式为:保险人的责任=(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个保险人/所有保险人的总保险金额)×损失责任限额制度:即每个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对损失的分担不
    2023-05-31
    48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出国定居的是怎么样赔偿的?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要偿还国内垫付费用;(2)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3)境外伤残赔偿金低于国内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4)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到境外定居的,凭生存证明领取抚恤金;也可以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国外务工发生工伤事故国内可以起诉吗?1.是否适用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
    2023-04-05
    123人看过
  • 双重标准下的工伤赔偿解读
    法律分析: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民事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即有权获得双重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具体标
    2023-07-07
    114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是否应该双重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双重吗:可以,目前法律上对双重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有些冲突。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工伤自己在治疗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二、被裁员会补贴多少用人单位裁员,也就是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
    2023-06-28
    282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的双重计算方法
    两次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最新的伤残等级而定。法律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主要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具体赔偿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活水平而定。宁夏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
    2023-07-01
    29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一样的吗
    一、工伤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一样的吗一样,赔偿与个人工资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3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赔偿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赔偿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工伤赔偿仲裁程序:1、当
    2023-06-04
    337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可重复吗
    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一、参加了意外伤害险后就不再参加工伤保险吗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企业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而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买了意外伤害险,依然需要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二、意外保险报销的是否要在工伤赔偿里抵扣可以报,不会冲突,工伤属于社保,意外保险属于商业险,两处皆可理赔。二者不冲突,但是先后顺序不一结果截然不同:1、先报工伤,报完以后报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会扣除工伤保险已报销金额,相信这一点全国的商业保险都一样。2、先报商业保险,再报销工伤保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扣除商业保险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
    2023-06-24
    457人看过
  • 当工伤保险遇到商业保险打工人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一、当工伤保险遇到商业保险打工人能否获得双重赔偿?能,工伤保险跟伤者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可以双赔的,意思就是既可以向工伤保险承保公司申请理赔,还可以向购买的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比如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遇到工伤赔偿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1、如果伤害严重,单位给的赔偿明显让自己重大利益受损,要么不理不睬的,建议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2、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当工伤保险遇到商业保险怎么理赔?1、先报工伤,报完以后报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会扣除工伤保险已报销金额,这一点全国的商业保
    2023-06-11
    270人看过
  • 双重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争议点
    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1、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2、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划分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如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
    2023-07-01
    8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与职业病双重赔偿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2000年2月,朱某到A公司工作,担任彩印部的印刷工。 由于朱某长期从事印刷工作,接触有毒有害的化学成分,近年来身体不适,2007年6月,经双方协商,朱某被调至公司的后勤。 2009年1月,经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朱某被认定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2009年3月,社会保障局认定朱某的职业病为工伤。 同年6月,朱某领取了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万元。 此后,朱某认为A公司对其患上职业病负有责
    • 很不幸的,同事受伤了,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1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及工伤保险赔偿不可以同时享有 根据工作实践,一般是在获得机动车事故等民事赔偿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予以相应补偿。 2商业性意外伤害险可以单独获得赔偿,多次投保不重复理赔 比如说投保人投保了两份费用型医疗保险,发生事故后先到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在所有的费用单据上盖章,并在医院开出的总费用单上注明公司的名称、赔付的具体金额以及日期。当投保人拿
    • 工伤赔偿双重劳动关系是怎么赔偿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若你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则劳动法律一般不认可你与新单位能建立普通劳动关系,只能是民事劳务关系,因为我国劳动就业岗位不足,劳动法律不鼓励一个人占用更多的劳动就业岗位,劳动法律一般只允许非全日制工拥有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但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可随时被辞退且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律不调整民事劳务关系,解除民事劳务关系是否获得补偿只能看合同事先的约定,但既然你们没订合同,估计索赔依据也不足。
    • 重复保险的赔偿限额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重复保险中赔偿限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保险价值确定法,例如我国《保险法》第41条规定“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另一种是实际损失确定法,例如《海商法》第225条规定“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与保险价值确定法相比,以实际损失确定法确定重复保险的赔偿限额更为合理。保险价值确定法的弊端在于: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合同若既有定值保险,又有不定值保险,或全部为不定值保险,则每份合同下
    • 交通事故双重赔偿能确定为工伤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相关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公派职工在境外未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的工伤,或者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先取得民事伤害赔偿。获得民事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统筹,由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部分。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已垫付了工伤保险费用的,当事人获得赔偿后应当偿还垫付的费用。我省的工伤实施办法对此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受害人只能选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