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在大陆法系中亦称为破产财团,分为法定财团、现有财团和分配财团,是破产法中极为重要的问题,其中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是重中之重。在论述破产财产的管理时,不能不对有关破产财产的基本问题作出界定。其中对破产财产的构成与范围的界定,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的继续进行与否,关系到债权人的受偿利益。因此,历来是国外法学界热衷的研究对象,并已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大陆法系国家的破产法理论主要有主体说和客体说两种对立的学说。国外立法对破产财产制度,均加以明确的规定,建立了以自然人破产为基础的固定主义与膨胀主义两种立法体例,以及自由财产制度等较为系统完备的破产财产制度。而我国破产法制定时,理论上准备不足,我国大陆学理与司法对破产法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制定出的破产法对诸多立法理念都未加以涉及。本文研究之重点——破产财产管理制度,也由于现行破产法中的规定过于简单、粗糙,对国外已有的成功立法经验与制度借鉴不足,出现了不应该有的漏洞,在实践中出现了损害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情况。由于现行破产法律规范不统一、不完善,不健全,导致理论界对破产财产的理解上的混乱。而又是由于立法的空白和学界的众说纷纭,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对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破产企业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分立时的破产财产、破产企业投资兴办的职工福利性财产的是否为破产财产范围的难以确定。这些进而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破产财产管理制度出现了很多的不足。本文拟结合法理及有关的法律或政策对此进行具体分析。本文主要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通过对国外立法的考察,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总结我国学界诸家之观点,结合司法实践中对特殊问题的论证,分析我国破产法中关于破产财产管理立法之缺陷,在总结已有的破产实践经验基础上,尽量吸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就破产财产管理制度的完善,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因为加强我国破产财产的管理是需要配套的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从破产财产的确定,到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每一个过程的遗漏,都不可能使我国的破产财产管理达到相对完善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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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期间的财产处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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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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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3破产财产的构成条件是: 1.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 2.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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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的破产法律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4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进行重整、和解等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对那些已经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来说,不对其进行破产宣告,允许其继续借银行的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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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理由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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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应如何分配财产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