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的基本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02:50 75 人看过

垄断(英语:Monopoly)(或者称卖者垄断;台湾通常译独占),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者垄断(Monopsony)刚刚相反。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不能同时调节)。垄断主要有以下特征:

1:垄断组织在经济生活中起决定作用。

2: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形成金融寡头的统治。

3:资本输出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4:瓜分世界的资本家国际垄断刺明已经形成。

5:最大资本主义列强已把世界上的领土分割完毕。

相关法律知识:

垄断组织形式

1、卡特尔;

2、托拉斯;

3、辛迪加;

4、康采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法律上的垄断行为以及特征
    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一、垄断行为的危害1、达成垄断协议。是指在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023-04-05
    482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更要反垄断本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新华网8月12日)通读共29条、约4000字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它涵盖了价格垄断的各个方面、环节及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就这份征求意见稿本身,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但我担心该《规定》能否得到切实贯彻和实行,并真正起到遏制垄断的作用。如《规定》中一项非常惹眼的条款: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而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的主要因素是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该产品的成本,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过低,甚至低于该产品的成本。这一条款在现实中的可执行性令人难以放心。因为,在垄断的大环境下,那些决定不公平高价或低价的所谓产品成本,事实上是一个相当含混、很难简单厘清的问题——依据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
    2023-06-07
    482人看过
  • 宅基地基本特征
    1、集体所有。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2、使用主体特定。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不可将其出卖、转让。3、一户一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4、不可流转性。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抵押。5、随房屋转移。目前困境1、目前受到的限制非常严厉。2、地方政府越权,强征宅基地。3、村民违法。村民获村委会建设小产权房,或者直接将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城市居民或外来人口。4、最重要的,宅基地不能变成农民的财富。改革方向1、加快确权步伐;2、给予农民宅基地使用证,即给农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且确定其期限;3、允许符合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流转。可能后果1、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有效保护耕地。2、保护农
    2023-06-10
    289人看过
  • 反垄断法是基本的国家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有两个起点:资本的本质决定了,每一个经济的个体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私的本性决定了每一个真实的个人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正是这两个最大化进入市场经济运作,演出了一部剧烈竞争、优胜劣汰、效率至上的交响曲。为了从整体上保持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维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市场竞争的公正程序,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垄断。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又称反托拉斯法,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没有竞争也就谈不上市场经济,但竞争和垄断又总是如影随形、相伴共生的。只要有竞争存在就会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为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一些经营者,为了利益最大化,必然会通过各种手段,谋求垄断地位,排挤竞争对手,攫取超额利润,这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不和谐因素,也是一种必然的经济现象,这个问题是市场
    2023-06-07
    55人看过
  •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的基本原则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应侧重于以下两个方面:1.在适合竞争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最富效率的经济形式,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以往的反垄断理论认为,我国公用企业是自然垄断,以效率价值观之,不宜将其列为反垄断规制的对象。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在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其产品长期成本曲线下降,那么在这种行业内,由大企业独占市场比导入竞争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公用企业如邮电通讯、电力、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等行业,即为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譬如,电力公司的产品是输送电力,由此必然要铺设输送网络,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但一旦铺设完毕,通过网络输送更多的电力则不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至于边际成本趋向于零。如果在这些行业允许竞争,新的竞争者必然要对原有企业的设施进行重复投资,而这种投资一旦进入市场,便无法退出,由此必然引发新竞争者与原有企业
    2023-06-07
    264人看过
  •  纵向垄断协议的特点
    该段内容介绍了典型的纵向垄断协议的几种形式,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协议、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独家销售协议、独家购买协议、选择性销售协议、特许权协议和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同时,该段内容还强调了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以及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典型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协议,以及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2.独家销售协议;3.独家购买协议;4.选择性销售协议;5.特许权协议;6.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2、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的禁止行为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在商品或服
    2023-08-27
    430人看过
  • 特许权协议的基本特征
    (1)协议一方为主权国家的政府或其机关;他方为外国投资者,基于东道国政府的许可,享有专属于国家的开发特许权。(2)对于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的开发、建设的特许权的授予必须经东道国的特别许可。(3)对于外国投资者的优惠较多、保证较多。(4)须事先经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批准,或须提交立法机关审批、订入法律或行政规章中。相关知识:特许权的具体组成和特许经营的模式有关,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特许权。遵照特许权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按单一元素到综合模式级别可以把特许经营分为以下六种基本类型:商标特许经营、产品特许经营、生产特许经营、品牌特许经营、专利及商业秘密特许经营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特许权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
    2023-06-13
    88人看过
  • 垄断竞争市场有什么特征和作用
    一、垄断竞争市场有什么特征和作用1.垄断竞争市场具有一系列鲜明的特征:(1)垄断竞争市场的竞争程度较大,但垄断程度相对较小,这种市场结构使得其既保持了竞争活力,又具有一定的市场控制力。(2)在大城市的零售业、手工业、印刷业等行业中,这种市场形态尤为普遍。2.其作用在于:(1)它促进了产品的多样性和创新,因为厂商为了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会不断推出具有差异化的产品。(2)垄断竞争市场也避免了完全垄断可能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确保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场的相对公平性。二、垄断竞争市场厂商和产品特点在垄断竞争市场中,厂商和产品都呈现出独特的特点。1.市场上存在众多厂商,每个厂商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市场价格,但又能够通过对自身产品的调整来影响市场价格,这种影响虽然有限,但足以使厂商成为市场价格的积极参与者。2.厂商之间互不依存,各自独立决策,这种独立性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但也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3
    2024-07-25
    74人看过
  • 垄断竞争的特点有哪些
    一、垄断竞争的特点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垄断竞争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进行垄断性竞争的企业在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而在长期则是暴利的。值得注意的是,垄断性竞争虽然一直是微观经济学中研究市场与竞争的话题,但是越来越被宏观经济学家所运用,特别是在1970年代以后注重微观基础的建模风潮下。二、什么是垄断竞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三、垄断竞争的市场的条件1、第一,生产集团中有大量的企业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产品彼此之间都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例如,牛肉面和鸡丝面。这里的产品差别仅指同一产品在质量、构造、外观、销售服务方面的差别,还包括商标、广告
    2023-02-17
    83人看过
  • 知识的垄断与反垄断
    每当你习以为常地在电脑的网络浏览器窗口输入www.,试图打开某个网站的时候,你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正在免费享受一项互联网应用关键技术。全世界网民能够便捷、免费地浏览多样的网络资源,应该感谢英国人蒂姆·伯纳斯—李。伯纳斯—李是万维网(WWW)业务的主要发明人,上世纪80年代末他第一个编写了网络浏览器和网络服务器,使得以往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接触到的网络资源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这一发明意味着巨大的金钱诱惑,但伯纳斯—李却说服其雇主欧洲核研究组织放弃了这些关键技术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促使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保持了自由、开放、免费的特性。至今,伯纳斯—李仍在为阻止一些利益集团企图借助知识产权制度对网络资源进行分割、垄断而不懈斗争。事实上,自近代以来,在西方学术界尤其是政治经济学等领域,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质疑之声就不曾停息过。这种质疑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而非精神权利。与此同时,在西方国家社会
    2023-06-07
    105人看过
  • 基本工资制度的特征
    基本工资制度的特点是:1、多样性。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不同的基本工资制度。其中,企业可自主选择基本工资制度,国家规定的示范性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技能工资制;国家机关必须对职员、工人分别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或岗位工资制;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实行等级工资加津贴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基本工资制度。2、结构性。岗位技能工资制、职务级别工资制等基本工资制度,都属于结构工资制,只不过各自结构不尽相同而已。3、等级性。在各基本工资制度的结构中,都包含具有等级特点的组成部分,如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等都有相应的等级。一、机关单位年终奖发放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
    2023-03-29
    236人看过
  • 辩护人基本特征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能独立于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的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人与出庭公诉的检察人员的诉讼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他们均服从法庭审判人员的指挥,依法履行各自的诉讼职能,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法定职责就是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既不能主观想象、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辩护人范围【辩护方式和辩护人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2023-08-12
    290人看过
  • 基层反垄断执法的困惑
    近日媒体收悉一份来自基层反垄断执法部门的工作调研报告,详细阐述了基层反垄断执法工作中的种种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反垄断执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困惑一:无案例可借鉴作为一个最基层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湖南省永州市工商局最苦恼的事情就是,在参与多起垄断案件调查处理的时候,没有可供借鉴和参考的案例,致使在实际执法中摸着石头过河。一次,永州市工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各保险公司联合约定新车保险全都不打折了。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核查、走访新车保险人,收集到核心证据——保险行业协会组织12家保险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湖南省工商局对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及12家保险企业立案查处,永州工商部门协助调查。由于反垄断执法的要求很高,在具体的协助调查过程中,永州工商人员很想借鉴、参考国家发改委在2012年12月处理的湖南省娄底市的保险垄断案。但工商人员根本没有渠道看到该案具体的案情和办案过程,特别是
    2023-06-07
    191人看过
  • 自然垄断的经济学基础
    西方自然垄断理论从产生到发展大概经历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成本次可加性三个阶段,它们各自解释了自然垄断出现和存在的原因。从总体上推进了社会对自然垄断的认识。第一、规模经济。任何企业进行社会生产时,它总会面临生产成本问题。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则其必然会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则它就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但是,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除了技术等因素的作用即使在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也可以随着生产总产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原因在于当企业的总产品不断扩大时,原先的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这在固定成本投资较大的企业表现的尤为明显。当长期平均总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时,规模经济就出现了。当社会对某些行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降低速度与幅度提出要求时,这个行业往往就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的自然垄断。第二、范围经济。在现实生活中,企业
    2023-06-07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垄断协议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6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 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的协议和纵向的协议。横向协议通俗的说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比如一个市场区域,只有两家手机生产商,于是两个手机生产商达成协议,每年手机出货量不得高于10万台,所销售的手机价格最低不低于两千元,这样的协议就是横向协议。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
    • 垄断法对垄断的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
    • 基本是我国的特点和基本特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1)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统账结合”制度。统账结合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简称,即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共同组成我国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从制度设计的基本结构来看,我国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类似于部分基金制,即现收现付和将来支付两种方式相结合。(3)但是在具体内容上,我国的统账结合制与部分基金制又完全不同:①现收现付(社会统筹)部分的资金筹措方式不同。部分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基本区别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出十一种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 垄断行为是限制竞争,它会导致某时、某地、某一经济领域甚至整个国民经济限于某种缺乏竞争的状态。衡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