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4:24:02 351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承租人不能永久使用租赁物。

一、租转租合同有什么风险吗?

转租合同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不同意转租房屋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房屋。3、次承租人对房屋或店面的装修应当拆除,而不能折价给出租人。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金或者其他更多的合同约定的经济损失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

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10、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三、餐厅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有效吗

餐厅租赁合同到期后,一般租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变为了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以及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
    一、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二、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如下:1.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2.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3.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三、怎么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提
    2023-03-05
    16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种类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素?
    一、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将房屋出租。(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二、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2023-07-22
    455人看过
  • 融资租赁的含义,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出租人与租户各自承担哪些义务呢?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
    2023-05-07
    274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租赁房屋合同的几种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二、租赁房屋合同的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
    2023-03-24
    248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
    一、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租赁合同的内容如下: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3.房屋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赁期限;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9.转租的约定;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二、房屋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租赁合同一般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一般指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1.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然后在去办理出租屋编码卡时应带上该责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需提交资料:(1)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2)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3)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4)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2.承租方应办理的事
    2023-05-03
    332人看过
  • 房屋租赁规定:哪些房屋可租,哪些不可租?租赁合同能否终止?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的房屋都可以出租。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房屋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
    2023-07-22
    417人看过
  • 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什么?(一)在租房之前,多了解一下当地的地理位置和租赁市场情况。如大致的租房价格,出租的热点位置在哪里,自己想要租房的位置的周围环境如何,方圆一带的价位如何,有哪些公共交通设施。(二)分析一下自己的需求情况。是位置最重要还是价格最重要,如果找不到满意自己的房子,可以考虑交通便利但位置相对较远的房子。(三)在自己比较陌生的环境里找房子,最好通过中介机构。因为中介机构可以提供非常完备的租赁合同,有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也请您事先了解一下中介公司的可靠度和信誉度,在多方收集了中介公司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选择一家或两家可靠的,在自己亲自接触后,再决定是否可以委托。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状况(二)房屋的概况(三)房屋的用途(四)交付日期(五)租赁期限(六)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八)房屋返还时的
    2023-06-18
    94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租赁居间以及房屋租赁居间有哪些特点?
    何谓房屋租赁居间以及房屋租赁居间有哪些特点?所谓房屋租赁居间,是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以居间人的身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整个活动过程。房屋租赁居间包括房屋出租居间和房屋承租居间。前者出租人是委托人,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后者承租人是委托人,由承租人支付报酬。房屋租赁居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居间人只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只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具体代表其中任何一方。因此,居间人没有代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如果房地产经纪人代理委托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时房地产经纪人的身份就不是居间人,而是代理人的身份了。(2)居间人介入房屋租赁活动的程度较浅房屋租赁居间人介入双方租赁活动的程度较浅,只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2023-04-22
    132人看过
  •  合同终止:房屋租赁有哪些情形?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以下情况会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房屋存在瑕疵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对承租人造成危害、承租人未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房屋并产生收益、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仍未支付。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以下情况会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房屋存在瑕疵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对承租人造成危害、承租人未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房屋并产生收益、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仍未支付。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解 除 条 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已成就,例如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期满等;其次,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长期拖欠租金、擅自将房屋用于经营等;第三,另一方诉诸法律或依据合同的解除条款主张解除合同,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最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
    2023-09-02
    320人看过
  • 商品房屋租赁的法律特征
    1、商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是房屋所有权人。由于商品房屋的可流通性,房屋所有权人应包括房屋拥有经营权人、获所有权人同意的承租人、在典期内的典权人,及虽没有所有权凭证但其所有权没有争议的占有人等。2、租赁房屋的装修或增添物的归属及到期处分应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租赁房屋的转租不违法且可以赢利,但须获出租人的事先认可。4、商品房屋租赁经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由于商品房屋租赁的新特点,以及出现数量巨大的商品房屋成为私人投资而进入租赁市场的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新类型的商品房屋租赁引起的诉讼数量多、标的大,以及租赁方式的突破造成处理难度增大,形成许多颇有争议的疑难案件。
    2023-04-22
    188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有哪些形式和房屋租赁合同需具备什么内容
    一、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将房屋出租。(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二、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2023-04-10
    240人看过
  • 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口头房屋租赁合同
    (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3)但口头约定的合同如果是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一、合同期限表述这个要根据具体签订合同内容确定,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按不定期租赁处理,按照具体情况对待;另一方面,租赁方和承租方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前须提前告知,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二、微信支付为什么收房租合同本呢由于租房微信聊天并不是书面的形式,所以一般不能认定为合同。根据规定若无书面租赁协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一方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及时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则合同双方要留存相关证据。业主和租客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了合同确认,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租客在收到业主
    2023-03-23
    36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房屋租赁违约金怎么算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约定来进行的,并不是凭空进行计算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计算标准,其可由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具体数额的限制,一般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一、租房合同出现违约金怎么算(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来支付。(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的损失30%的可以认为约定过高,可以要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20
    309人看过
  • 承租公司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
    1、出租人的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2、承租人的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一、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2023-03-28
    1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租赁房屋有哪些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住房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 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住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以及房屋租赁代理有哪些特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房屋租赁代理指像存钱一样,把房子存给房屋代理公司,房东只管每月按期收钱,而房子的出租、租金催缴等事务全部由代理公司负责。 有下列特征: 1.房源与承租双方具有多样性。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既有六七十年房龄的老房子,也有近年新落成的新房子;既有简陋的旧式里弄房子,也有高耸人云的摩天大楼。 2.房屋租赁代理易受行政、司法行为的影响。尽管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具有多样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租赁。
    • 租赁合同的定义是什么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哪些问题, 如何签订有效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哪些问题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
    •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哪些主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1
      租赁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基本信息、租赁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履行期限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