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引进先进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27:02 345 人看过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深府[1984]117号

市属各委、办、局、公司、厂矿,各管理区、宝安县政府: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引进先进技术的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精神,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引进先进技术鉴定暂地办法》。现随文公布施行,希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九月八日

附:

深圳经济特区引进先进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一、本程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二月八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引进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制定。

二、凡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受方)从外国、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企业或个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供方)有偿引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或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技术,要求享受特别优惠待遇,均可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提出要求技术鉴定的申请。已向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申请要求鉴定的,不得同时向他方申请要求鉴定。

三、引进的技术范围包括:

(一)已取得有效专利权的技术;(简称为甲类)

(二)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简称为乙类)

(三)技术诀窍(专有技术);(简称为丙类)

四、申请技术鉴定当事人,可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领取和填写“引进先进技术鉴定申报书”。技术引进合同已获市政府批准的,应附合同副本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份;正在申请的项目、应附申请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副本各一份。

五、供方向受方转让甲类技术,在提出要求鉴定申请时,必须提供该专利说明书和专利证书;有专得权转让证明的,应同时提供该证明。

六、供方向受方转让乙类技术,在提出要求鉴定申请时,必须提供请求书、发明说明书、请求权项、文摘和附图等专利申请文件以及该申请的进展情况;有申请权转让证明的,应同时提供该证明。

七、供方向受方转让丙类技术,在提出要求鉴定申请时,必须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工艺流程示意图、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主要设备名称、简要规格、数量、材料清单和说明书以及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及其他足以证明先进水平的资料。

八、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在收到供方的申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根据该引进技术项目的具体情况聘请本市或国内、外的有关专家对上述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行鉴定评议,为当事人出具审核意见书。

九、经鉴定评议属于“规定”第六条范围内的技术项目,双方当事要可凭审核意见书向深圳市的税务机关、工商管理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等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税收、土地使用费用使用年限、产品内销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特别优惠待遇。

十、经鉴定评议后,该技术项目不属于世界先进水平,但符合“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适用的、先进的、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仍可按“规定”所列的手续申报,并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十一、鉴定评议成员以及由于执行“规定”而涉及引进技术中秘密部分的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对泄密者,应追究法律责任,令其赔偿损失。

十二、为支付聘请人员以及检索、收集有关情报资料的费用,对申请要求鉴定的当事人酌收手续费及鉴定费,以该引进技术项目的有偿价格的0.5%至1.5%计收。最高限款为五万元人民币。

十三、对于“规定”公布以前的引进技术项目,经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效益并提出充足的理由,仍可提出申请,经审定后仍可补办有关申报优惠待遇的手续。

十四、其他有关技术引进持细则及合同条款按“规定”执行。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6月5日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落实产业政策,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深发(2005)1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的通知》(深府(2004)176号)的要求,结合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关于土地审批权全部收归市政府,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由市政府统一行使,实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科学布局,集约利用。第四条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安排以深圳市
    2023-04-22
    131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清缴地价欠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清缴地价欠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6月1日深圳市清缴地价欠款工作方案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深圳市清缴地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06)5号),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清缴地价欠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和要求以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清理核实历年拖欠地价款的基础上,对地价欠款情况逐项进行研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缴地价欠款工作,采取针对性的清缴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法律手段,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清缴地价欠款工作。二、组织机构为有效地推进清缴地价欠款工作,在原有深圳市清缴地价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础上,增加市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经
    2023-04-22
    60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5年9月8日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指示精神,实现深圳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现就我市开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争取在2005年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市政府制定出台鼓励创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深圳市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和《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项目投资计划》。二、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自主创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应力常务副市长担任,李林、徐安良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刘忠朴(市科技信息局)、王玲玲(市发展改革局)、秦群力(市改革办)、张万杰(市贸工局)、张福通(市财政局)、周锦涛(市人事局)、梁北汉(市教
    2023-04-22
    339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6月5日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要求,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通知》(深府(2004)204号)精神,制定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二、本标准是工业用地项目前置评估、资格预审和审批工业项目用地规模,以及加强工业项目用地后续管理,评价用地效益的重要依据。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四、本标准由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这五项指标。具体如
    2023-04-22
    382人看过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评审办法》等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评审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标准》、《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产品管理目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997年5月16日深圳经济特区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维修企业、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维修市场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维修行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列入《维修产品管理目录》的产品维修的维修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后,应申领《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未列入《维修产品管理目录》的,也可按上述规定申领《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第二章评审第三条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维修企业资格等级评审工作,并委托深圳市维修行业技术管理所承担日常评审工作,包括:(一)受理、审核维修企业的申请;(二)
    2023-06-04
    216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3月13日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下简称专用基金)管理,保障本市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有关公用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正常使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专用基金的管理活动,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以及本市专用基金的监管工作。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专用基金监管工作。第四条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全市专用基金的收取、追缴和使用监管等工作。第五条专用基金属业主所有。第六条专用基金的管理活动应该遵循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在有
    2023-04-2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02
      申请人才引进必须满足这些基本条件(1)健康。(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保。(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支持示范区内的组织根据需要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房屋购买和租赁等方面提供便利。本市在示范区建立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价制度,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价服务;对示范区内的企业引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紧缺人才,建立侧重能力、业绩、潜力、贡献等综
    •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通知(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3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4
      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推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进行债券融资。
    • 深圳户口人才引进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支持示范区内的组织根据需要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房屋购买和租赁等方面提供便利。本市在示范区建立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价制度,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价服务;对示范区内的企业引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紧缺人才,建立侧重能力、业绩、潜力、贡献等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