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二ΟΟΟ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的通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20:47 344 人看过

为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市场,实现持证用地、凭证管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00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者和外环线内集体土地使用者以及他项权利持有者,不论是否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均为年检对象。

二、年检受理部门

按照土地座落,由所在行政辖区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座落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范围内的,分别由开发区和保税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受理。具体申报地点由各受理部门指定。

三、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从2000年5月4日起到2000年9月8日止。各具体区域申报时间、期限和要求,按照所在行政辖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安排意见执行。

四、年检程序

(一)申报。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领取和填写《天津市土地证书年检申报表》,携带土地证书或权源证件,办理申报手续。

(二)调查审核。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地籍档案资料审核申报材料,并实地核查用地范围、土地使用者、他项权利人、面积和用途等项内容后,填写审核意见。

(三)回复。年检合格的,由持上岗资格证书的土地登记员,在土地证书记事栏加盖“2000年土地证书年检合格”印章并签名。年检不合格的,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开具书面处理意见,待处理完毕、审核合格后,再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五、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土地证书年检申报表》。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以及《房屋产权证》原件。

(三)无土地证书的,应提交用地批文、土地交易等土地权源文件。

(四)单位申报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相应的复印件。

(五)个人申报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

六、有关政策

(一)凡年检期间补办土地登记手续的,可以免交土地登记滞纳金。原房管部门核发的老土地证,统一换发成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并加盖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的新版土地证。

(二)不按照本通告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年检相关文章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住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处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03]337号)的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城镇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呼政发[2003]52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个人住房土地分割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镇个人住房土地分割登记是指将拥有城镇住房所有权的个人居住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单位集资建房等楼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按户分割进行土地登记的行为。以各户分割的分摊土地面积进行土地登记发证。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城镇个人住房土地分割登记工作,各旗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个人住房土地分割登记发证工作。三、开展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4年4月底结束。四、国有土地使用者需分割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向土地所在地的市、
    2023-06-10
    71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市区内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房屋的产权人、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单位,均须遵守本通告。二、检查的范围:(一)餐饮、娱乐、洗浴、商场、宾馆等营业性用房;(二)教学楼、学生宿舍、幼儿园、医院等科教、医疗、卫生用房;(三)驻长部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省直单位)用房;(四)企业的车间、仓库等生产性用房;(五)居民住宅用房(重点是危险房屋和住宅改为营业性用房的房屋);(六)需要安全检查的其他房屋。三、检查的内容:(一)拆改房屋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经过安全技术鉴定;(二)整体属危险房屋的拆除情况;(三)对危险房屋采取的解除危险的措施;(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四
    2023-06-10
    164人看过
  • 关于开展土地登记代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重庆、大连、福州、温州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建立土地登记代理制度是规范土地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保护土地登记委托人合法权益,提高土地登记申请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客观要求。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为稳妥推进我国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的建立,决定在你市进行土地登记代理制度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土地登记代理制度的重要意义。土地登记代理制度是指国家对接受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委托,代理土地登记申请、现场指界、代写土地登记申请文书、提供土地登记业务咨询的人员和机构实行资格(质)认证和监督管理的制度。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土地市场的日趋活跃,建立土地登记代理制度不仅是建立安全、可靠、效能的土地登记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而且也是维护土地登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土地登记中介代理中欺诈行为的必然要求。实施这一制度将有利于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场,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的中介服务行为,有利于保护土
    2023-06-10
    52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浙委办[2003]76号)精神,为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1月初对全市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文件贯彻情况。是否按照浙委办[2003]76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立、会议部署、工作措施、经费保障,以及领导责任制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二)二轮土地承包落实情况。对因各种原因尚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的,这次在完善工作中是否按照面积、四至、合同、权证“四到户”的要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户;对原开展过二轮土地承包但权证一直搁置在村的,是否将承包权证发放到户;对特殊情况要求暂缓二轮土
    2023-06-10
    224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及换发启用新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根据《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工作,同时启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印制的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以下简称“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自2003年12月开始,至2004年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省(区、市)安排。二、年检范围:凡依法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均为年检对象。三、年检组织:全国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并直接负责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年检。各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各省(区、市)可根据情况,委托设区的市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初检。在组织年检过程中,要主动争取工商、质检、环保、价格和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推进联合执法。四、年检内
    2023-06-10
    387人看过
  • 关于开展金土工程数据整合成果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信办发〔20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关于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08号)对数据整合建库进度的要求,各省(区市)、试点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于2007年5月底完成土地利用现状等相关基础数据库数据整合工作。为保证数据质量,部金土工程办公室组织对完成的数据整合成果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的程序(一)各省(区市)厅(局)在数据检查日程安排的时间之前,要对省本级及所属试点城市完成的数据整合成果进行初检;(二)各省(区市)厅(局)按照数据检查日程安排参加数据检查验收会;(三)部金土工程办公室根据“数据整合建库的任务与要求”和“国土资源数据库整合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地的数据整合成
    2023-06-10
    37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全市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促进劳务派遣企业更好地发展,根据《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就发[1999]39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02年度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2002年11月15日——2002年12月31日二、年检范围凡于2002年6月30日前取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以《资质证书》的核发日期为准)。三、年检报送材料(一)各劳务派遣企业2002年度年检总结;(二)《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各企业2001年度和2002年1-9月份《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四)《北京市劳务派遣企业年检审核表》(样式见附件)。(五)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企业报送补充材料,也可以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四、年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06-09
    56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现通告如下:一、清查范围和重点:清查范围为1991年1月1日至1997年4月14日在我市辖区内经批准使用或未经批准而占用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工商业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铁路沿线、主要公路两侧用地,城镇郊区、乡(镇)、村建设用地和今年4月1日至14日的批地、用地。二、清查对象:凡属上述清查范围的单位和个人用地,包括1991年前获取土地使用权,尔后发生了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和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均属这次清查的对象。三、清查内容:主要是“四查”。一查建设用地的选址、用途是否符合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建设规划,面积是否合理;二查用地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建设用地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是否领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有无超面积用地或不按规
    2023-06-10
    213人看过
  • 关于开展市场商品价格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物价局发布文号:哈价发[2005]80号各区、县(市)物价局、林业地区物价局:为迅速控制当前市场价格异动,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商品价格监管,做好相应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迅速启动价格应急预案。要把当前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作为第一位的工作,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实施当地价格应急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市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同时,要深入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使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的同时,做好政府的宣传员。二、迅速开展价格监测。各区、县(市)价格监测机构要立即指派专人深入各类购物场所,现场查看价格及供求情况,尤其是要重点掌握矿泉水、饮料、啤酒、方便面、面包、蜡烛、电筒等居民热购商品的市场动态,并于即日起每天15:00前将情况上报市局价格监测中心;遇特殊情况随时上报。三、迅速开展价格
    2023-06-07
    500人看过
  • 关于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公协字(2008)第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为更好地适应公证行业发展需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中国公证协会2008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登记对象(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二)各公证机构;(三)执业公证员;(四)公证管理人员;(五)公证机构辅助人员。二、登记方法为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本次会员登记工作采用两种方式同步进行:(一)公证行业管理软件登记。各登记对象上网登录中国公证网(www.chinanotary.org),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管理软件一栏,详细填写各种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五)。(二)会员登记表登记。各登记对象上网登录中国公证网(www.chinanotary.org)协会公示栏,将《关于开展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公协字[2008]第003号)》附件1、附
    2023-06-06
    19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开展1996年度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条件分级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着《劳动法》中职业安全卫生,特别是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顺利贯彻执行。日前,我局公布了首批17家获得《劳动条件分级检测站资格认可证》的单位,为我市全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条件分级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着《劳动法》中职业安全卫生,特别是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顺利贯彻执行。日前,我局公布了首批17家获得《劳动条件分级检测站资格认可证》的单位,为我市全面开展劳动条件分级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全市将继续开展劳动条件分级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分级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真完成今年的分级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各区、县、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全年粉尘岗位分级率不低于40%;高温岗位分级率不低于60%,毒物岗位分级开展试点
    2023-06-09
    299人看过
  • 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
    全县各用人单位: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决定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书面审查的对象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县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地驻平办事机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二、书面审查的内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用工、职业培训、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七大方面情况。三、书面审查材料报送的时间及地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材料报送的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各用人单位向各辖区劳动保障所提交审查材料,地址:昆阳
    2023-06-06
    222人看过
  • 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管理的各地勘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精神,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对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调查地勘单位基本情况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对在本地区注册登记的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及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按附件1、2、3、4的要求,汇总2005年末和200
    2023-06-10
    243人看过
  • 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建规函[2003]252号南京、贵阳、保定、邯郸、包头、鞍山、泰安、洛阳、新乡、襄樊等城市规划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的有关精神,推广中西部地区加强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座谈会的经验,经研究决定,首期选择南京、贵阳等10个城市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建立全国城市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城市规划动态监测,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行政监管能力的有效措施,是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首批选择10个城市开展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的工作方法、技术路线、监督软件系统,摸清监管
    2023-06-10
    55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年检
    词条

    年检只是年审其中的一环。年检是为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符合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所进行的检测工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验车,业内也称过线检。 车辆年检主要按照汽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测;人工部分检查,主要内容为车辆的唯一性检查、违规查询、车辆特征... 更多>

    #年检
    相关咨询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
    • 2020年市XX关于土地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政府的指导价都较低,可以要求评估土地价值,如有不懂可以来电咨询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关于2019年土地大调整城市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2
      1、征地补偿提升;2、延长土地承包期;3、.土地保护升级:目前,国家仍在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主要是为了加强耕地力量保护、土地污染保护等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过程中都需要加强土地保护。破坏耕地力、破坏耕地、污染耕地的,由国家处罚;4、土地改造升级。
    • 最长年限...土地流转最长年限展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最短年限,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