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财产归属的必要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8:41:42 464 人看过

应该注意下列问题:1.注意约定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注意约定财产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可以是双方的婚前财产。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3.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略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略自所有,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吗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前财产相关文章
  • 怎么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一、我国现行的约定夫妻财产制1、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有效条件:(1)约定的主体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且双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必须自愿,意思表示真实。(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4)约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如夫妻双方有口头约定,事后对约定没有争议的,该约定也有效。2、夫妻作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是婚前、结婚登记时,也可以是婚后。3、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夫妻婚前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是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可以约定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4、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1)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的从法定。(2)约定一经生效,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夫妻财产约定是特定主体间的法律行为,其效力不当然及于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知
    2023-02-20
    443人看过
  • 遗产赠与:必要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遗产赠与只需要将财产所有权转移即可。只有房产继承才需要很复杂的手续。首先需要准备好遗嘱以及遗嘱人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最后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公证的流程如下: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
    2023-12-05
    413人看过
  • 约定保密事项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约定保密事项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2.要求支付保密费用,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以及支付方式。二、保密协议的内容是什么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
    2023-08-31
    50人看过
  • 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和要求
    一、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和要求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行为人不得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二、约定夫妻财产制是什么意思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它是夫妻关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指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夫妻婚前债务、婚后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消灭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两种。法定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制形式的制度。三、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因当采取什么形式婚姻当事人双方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有公示程序要求,且以公证为准。1
    2023-11-05
    251人看过
  • 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杭州离婚律师: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民法典》第1065条是对夫妻双方财产约定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夫妻财产约定只做了三种形式: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超出这三种形式就要参照合同编的规定了。比如一方将婚前财产约定给另一方所有,或者约定为共同所有,就是赠与合同,根据赠与合同的规定,动产需要交付,不动产需要过户,否则,可以行使撤销权。这里主要说夫妻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要写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的条款,不要设定限制离婚的条款。比如多少年之内双方都不得提出离婚。这些条款限制了离婚自由,法院肯定不会认可。第二,如果涉及到对方过错的条款,可以把过错证据等写进去,虽然因过错而做出的分割不一定会被采纳,但一旦起诉,起码可以作为对方的过错证据。第三,赔偿金的
    2023-04-18
    390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和遗嘱的不同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两者的区别是: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财产约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才发生效力。2、遗嘱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对他人财产做出的处理无效。而财产约定协议里处理的既有个人财产,也有共同财产,协议生效后,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算完成了,当事人不能反悔。3、遗嘱有多种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多种形式,财产约定协议主要是书面形式。4、遗嘱订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财产约定协议签字生效后不能撤销和变更,除非签字人协商一致。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赠与存在如下区别:1、法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后者仅改变一项特定财产的归属。2、涵盖内容不同。前者对夫妻的财产均有约束力,后者通常只是通过合同约定改变某特定财产的归属。3、法律效力不同。前者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后者是单纯的
    2023-07-06
    146人看过
  • 离婚撤诉的必要注意事项
    一、离婚撤诉的必要注意事项离婚撤诉的注意事项:1.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2.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二、离婚诉讼撤诉的情形有哪些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三、离婚
    2023-09-05
    313人看过
  • 夫妻进行财产约定应注意的事项有什么样的
    一、夫妻进行财产约定应注意的事项有什么样的夫妻进行财产约定应注意的事项如下: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怎么确定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024-01-18
    304人看过
  • 分割遗产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的方法有以下四种:(1)实物分割法,当遗产为可分物时,按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对遗产进行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法,当遗产为不可分物时,可将遗产变卖换取价金,由各继承人按应继承份额对出卖后的价金进行分割。(3)补偿分割法,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法,在遗产不宜分割并且继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况下可以不分割遗产,保留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
    2023-08-17
    456人看过
  • 婚姻中约定财产归属要公证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属性或产权归属。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且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协议便是有效的。是否进行公证都可以。一、协议书有错别字生效吗协议有错别字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更正。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效力。合同以及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协议当中出现看错别字的,主要是要看这个错别字是否会产生较大的歧义,不然不对合同效力发生影响的。二、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来判断是否是有效的合同。即经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且各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并且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合同,则让与担保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
    2023-04-02
    475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可以约定
    出钱买车后,把汽车的产权登记在别人的名下,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这里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财产所有权归属是否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约定的实例1993年7月1日,案外人某甲与本案原告某公交公司签订《融资车辆营运线路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由公交公司提供产权登记为该公司的小公共汽车1辆,并提供市区公交线路2条,供某甲融资承包营运;车辆购买款由某甲承担,分期缴付,在约定的期限内缴清所有车辆价款、利息、承包金和各种应缴费用后,车辆产权归某甲所有。1996年6月1日,某甲经公交公司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了案外人某乙,由某乙继续履行原某甲与公交公司签订的合同。其间,某乙在某甲原缴交的基础上,交清了合同约定的车价款,但某乙未要求变更登记车辆的所有权。合同期满后,某乙与公交公司续订了一份《小公共汽车营运线路责任制合同》,主要约定:(1)某乙自筹购置小公共汽车1辆(实际即指某甲转让给某乙、产
    2023-06-08
    102人看过
  •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离婚的情况下怎样进行财产保全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
    2023-02-21
    458人看过
  • 签房产合同注意事项哪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签房产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是:注意选择品牌型开发商;注意房产政策的影响;注意选择良好的地段;注意参考房屋均价;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晰;注意交通、超市、餐饮、学校、银行、公园、休闲娱乐场所等基础的生活配套设施;注意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一、二手房交易怎么样避免被骗二手房交易避免被骗应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二、投资房产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投资房产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注意确定好投资策略;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晰;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注意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注意房产政策是否影响;注意选择良好的地段;注意参考房屋均价;注意兼顾短线和长线。
    2023-06-28
    86人看过
  • 涉外婚姻财产归属事先约定为好
    对婚姻观念认识的差异直接导致国家间、地区间或国家与地区间法律对法定夫妻财产制作出不同的规定,使得涉外婚姻中的夫妻财产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过,虽然对法定夫妻财产制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还是十分尊重夫妻间对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的,都规定了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的效力。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若婚前或婚后能对夫妻财产的归属有个书面协议,则可避免由于对异国法律规定的陌生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纠葛。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的好处到底体现在哪里呢?假设一中国籍女士嫁给了一澳大利亚男士,根据中国的法律,若无约定,婚后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澳大利亚的法律则规定,若无约定,夫妻婚后财产为夫妻分别财产。婚后,他们定居在中国,大部分财产也在中国,而该澳籍男士婚后以其个人收入在澳大利亚购置了一处房产,后两人闹离婚,因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共识在中国法院诉讼。对于在中国的婚后财产的分割,双方并无争议;而对
    2023-05-05
    11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婚前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需注意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作者:佚名来源:深圳律师网时间::27:23RSS订阅联系我们《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 家庭财产归属要注意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1、准确认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不同。别人借钱,夫妻两人在离婚时可以明确该笔债权的归属,只需通知借款人就可以生效。借别人钱就没那么容易了,不管两人之间怎么确定由谁还钱,对人家都不发生效力,借款到期即使两人已经离婚也都有还款的义务。 3、AA制下的财产分割仍有可能不AA.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一方为了照顾家庭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 夫妻财产约定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5
      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2、约定的范围。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3、约定的内容。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
    • 探望权归属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30
      行使子女探望权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商。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一些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错误地认为,由于法院将孩子判给自己,孩子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不允许对方探望孩子;对方有时认为,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给对方,对方就应该完全承担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与自己无关,甚
    • 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的事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