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20:32:26 105 人看过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医疗损害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三种,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其中的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是指获得相关行医资格的人员,要持证上岗。

2、主观要件发生医疗事故主观上是过失的,并不是故意引发医疗事故的。

3、客体要件客观上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的行为。

4、客观要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如果没有发生人身损害或者人身损害较为轻微的,后果并不明显的,就不认为是医疗事故。

5、不当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疗的过失行为和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必须要存在因果关系。

病人受损害的情形只能由医疗人员的不当行为造成。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类,分别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对医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n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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