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01 23:25:25 123 人看过

一、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区别

(一)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一般具有清偿能力,之所以强制执行是因为拒不履行义务;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必须以破产的方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和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申请强制执行,而在破产程序中法律禁止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原则的个别债权人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自动履行。

(二)民事执行与破产程序虽然都有为债权人利益的性质,但民事执行程序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破产清算程序则是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民事执行程序只有债权人已经取得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判文书后才能提起;而破产程序中,对未取得生效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债权人同样给予公平清偿。

(三)民事执行仅就债务人与执行标的相关的财产进行,而赔偿程序则是对债务人既存的全部财产与经济关系进行彻底的清算执行。

(四)民事执行程序与赔偿程序的区别在:破产程序中无原告、被告之说,债权人、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财产的分配由管理人进行;而民事执行程序由法院进行处置财产。破产程序中设有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等专门的破产机构,在破产程序中,法院以裁定方式解决相关程序问题,而且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迅速进行,绝大多数裁定不允许上诉等。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二)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三)准备强制执行。

(四)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三、执转破和破产有什么区别

(一)执转破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三)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

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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