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能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13:47 412 人看过

1、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受托人与委托人的连带责任

受托人与委托人的连带责任:实施代理活动时,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连带责任的,例如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三人与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托财产相关文章
  • 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以下义务:1.受托人(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2.委托人(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
    2023-06-27
    216人看过
  •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一、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二、受托人义务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
    2023-02-25
    487人看过
  •  能否将委托人和受托人视为同一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委托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格;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包括: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委托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格;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 民 法 典 】 委 托 合 同 的 相 关 内 容 有 哪 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
    2023-09-12
    116人看过
  • 收受托人的报告是否以委托人有请求为前提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通常不是以委托人有请求为前提的。如果委托人没有提出报告的请求,但是在委托合同中有约定的,并且对报告义务作了要求,则受托人需要及时主动地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一、委托合同具有什么特征?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二、合同被认定无效为什么有委托报酬委托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受托人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主张委托报酬,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受托人请求委托人支付其为履行合同已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委托人就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托人可以主张扣除其为履行合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委托合同被人民法院认
    2023-02-18
    471人看过
  • 受托人责任有哪些,被委托人是本人吗?
    受托人责任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亲自处理,及时报告,交付财务和转移财物,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等。委托人不是本人,被委托人一般是指受托人。一、受托人责任有哪些受托人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4.交付财务和转移财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
    2023-06-04
    183人看过
  • 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帮助
    提供咨询。指就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实体法问题、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问题等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涉嫌犯罪,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代为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如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犯罪嫌疑人申请要求解除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审查阶段的会见主要的注意事项都是围绕案件的进程而展开的。在会见时,对于嫌疑人的涉案时间以及涉案人员等都需要进行审查,除了对嫌疑人的审查之外,也需要注意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当中的规范问题。在进行审查之前也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资料,对于基本的案情有所了解,对于羁押的时效等作出调查
    2023-08-15
    496人看过
  • 受托人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委托人有以下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2、支付报酬的义务;3、赔偿损失的义务。受托人有以下义务:1、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2、办理受托事务的义务;3、报告义务;4、移转利益和权利的义务;5、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023-03-10
    162人看过
  • 受托人为委托人垫付费用的原则
    委托人需要支付受托人为其垫付的费用,至于判断费用的支出是否必要,应当依据所委托事物的性质及处理时的具体情况来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直接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费用应与所处理的事务有直接联系;2、有益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利于委托人,目的是让委托人受益;3、经济性原则。受托人在直接支出费用时,应尽善良人的行为,采用尽量节约、适当的方法处理事务。也就是说,必须是客观上确有必要,才可以请求偿还,以防其滥用。不能以受托人主观上是否认为支出是必要的为标准。而应以受托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状态作为标准。一、追偿权纠纷的标准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如下: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二、委托合同的特征有什么(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
    2023-03-06
    406人看过
  • 民法典的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有哪些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二、受托人义务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
    2023-04-19
    434人看过
  • 委托人委托拍卖应提供的拍卖标的有关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委托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材料;房地产类: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已缴土地出让金的发票;流动资产类:资产的权属证明,以及购置机器设备的原始发票等;在建工程类:土地使用权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大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有效文件;强制拍卖类:执法机关的民事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公物拍卖类:政府及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处分的有效证明文件。4、委托拍卖标的的清单;5、委托人对竞买人的特殊要求。一、资产拍卖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投资者一定要对目标楼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周边同档次物业的价位比较了解,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对房子的心理价位期望值。有的竞买
    2023-03-25
    126人看过
  • 委托人应当支付受托人的哪些费用
    1、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为办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费用。2、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的多少,费用使用的合理范围、项目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律师补充:委托人报酬的支付方式: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或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人均应支付全部报酬;2.受托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给付报酬。委托合同的解除需要要注意:1、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这主要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没有确定的规格和限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023-05-06
    321人看过
  • 受托人可以将受托任务委托给其他人吗?
    可以。原则上,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也就是说可以将受托事项交给其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将受托的事务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转委托的,对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例如委托人临时患急病,不能前去处理,由于情况紧急,如果不转托第三人代为处理,就会使委托人受到很大的损失。受托人能否将受托事项转托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也就是说可以将受托事项交给其他人办理。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委托人选择受托人是以对其能力(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信誉的信赖为前提,该合同的订立,既体现了委托人对于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信任,也表明受托人了解委托人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意志。这种彼此信任是委托合同赖以订立和存续的基础。因此,委
    2023-07-07
    137人看过
  • 委托人、受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是对信托财产按照信托行为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的人。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具有对信托财产进行独立的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的权利;(二)具有按信托文件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三)具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要求以信托财产承担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四)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有请求辞任的权利;(五)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具有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六)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有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三)将自身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帐的义务。(四)有保存处理信托事务完整记录并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
    2023-04-26
    53人看过
  • 委托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委托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委托人的权利有:(1)规定代理权限的权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委托人有权利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及权限范围。(2)监督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权利。因为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作用于委托人,所以,在不影响土地登记代理人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委托人有权监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及活动状况。二、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哪些委托人的义务有:(1)承担后果的义务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处理事务,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
    2023-02-27
    386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更多>

    #信托财产
    相关咨询
    • 受托人可以提供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03
      受托人不可以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1、受托人不得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 2、受托人违反规定进行交易,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受托人依法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对他人处理信
    • 委托人的权利有哪些,委托人的义务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委托人的权利有哪些(1)规定代理权限的权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委托人有权利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及权限范围。(2)监督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权利。因为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作用于委托人,所以,在不影响土地登记代理人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委托人有权监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及活动状况。二、委托人的义务有哪些(1)承担后果的义务。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
    • 委托人提前变更信托受益人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三)经受益人同意; (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信托终止的情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 委托受委托人转委托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9
      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进行转委托,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
    • 提供服刑人员书面委托的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9
      1、服刑人员的办理委托方式为:请律师、近亲属、公证人员办理;也可以是自己书写的委托书,都可以办理委托事项。但不得委托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担任辩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