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的规定
1.收集刑事证据的要求
(1)合法性;
(2)及时性;
(3)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和依靠群众相结合;
(4)客观全面;
(5)深入细致;
(6)应用科学技术手段。
(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2.审查刑事证据的步骤
(1)单独审查;
(2)比对审查;
(3)综合审查。
审查证据还应当注意:
(1)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
(2)审查证据的具体内容是否真实,证据和案件事实有无必然的内在联系;
(3)审查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
(4)审查证据是否充分。
3.刑事证据的运用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原则。
(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有罪认定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原则。
(6)对定罪证据不足所形成的“疑案”,应当按无罪处理。
第六十一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第六十二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和本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六十五条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视为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核实证据,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上述人员未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时,发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新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告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提取,并及时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
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第六十八条
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庭应当制止。有关证据确与本案有关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
-
什么是刑事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
44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规则是什么
32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如何收集和审查
234人看过
-
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161人看过
-
什么是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规则
495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内容
474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有哪些相关的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8刑事和解适用于自诉案件和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
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2律师解答 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具体的工作内容不同。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包括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以及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
认定网络诈骗罪的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认定网络诈骗罪的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一)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二)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
-
哪些是刑事和解的主体? 有哪些相关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2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主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被害人本人;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
-
刑事案件证据收集的方法和证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你们的认真态度值得尊敬! 但是法律就是这样要讲证据。特别是刑事案件对证据更为严格,就本案而言,无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都要求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还有你们认为存在私分情形,但是这又如何考证,总不能将人拉来逼问吧。本案关键在于当事人怎么说法,政府部门一般也不会加以猜测而进行侦查的。但是民事案件,就证据上比较宽松一点,而且本案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因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一部分款项。 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