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单方可以转让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置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如果当事人之间曾就相关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则其行为应视为合法有效的。
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夫妻对于其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力。
换句话说,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买卖共同所有的房地产等财产,只要第三方系出于善意购得且已支付了合理价格同时进行了不动产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有权请求该方予以撤销交易或将房产收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证吗
关于夫妻之间财产协议之文件形式及其必要性,并非法律明文规定必需经过公正程序,而是可根据夫妻双方协商、妥协之结果进行决定。
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可不受限制地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该时间段之前存在的个人财产点名单方面指定分别所有、集体所有或是某些部分属于单方、其他部分则为双方向共有。
因此,这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初衷仅仅是为了消除双方对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疑惑与困扰,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各自在扶养家庭,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等事项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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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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