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09:20:51 90 人看过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一、房租晚交几天是否违约

拖欠租金属于违约。首先,房租拖欠超过规定期限属于违约,出租人先违约。房东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方干预导致租客提前退房的,可以要求降低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况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

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

三、私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一般而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1、按约定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合同订立后,出租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这一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2、对出租房屋负责维修。出租人是租赁房屋的所有人,有义务保证租赁房屋处于适租(即适合承租人使用)状态。因此,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能不符合约定要求,影响承租人使用时,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的维修。3、通知义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1、按规定或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承租人交付租金的数额和期限应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承租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交付租金义务的,应负违约责任。承租人拒付或迟延支付租金达到法定或约定解约期间时,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赔偿损失。2、按约定正当使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正当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并妥善保管和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非经出租人同意,不能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潢装饰,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不得影响房屋安全。承租人如不按约定条件使用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逾期不返还的,出租人除有权要求承租人交付延期租金外,还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付违约金。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均应依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正当行使权利,诚信履行义务,以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方解除合同相关文章
  • 承租人不签租房合同承租人怎么看签
    可以授权进行代签。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一、租赁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委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二、买房时房东有哪些责任和义务?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
    2023-04-01
    165人看过
  • 一房数租承租人该怎么办
    1、要求解除合同,因为承租人客观上已无法占有使用标的房屋,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故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金。2、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合同一经签署就具备相应的履行力,承租人有权利要求出租房继续履行合同。一房数租法律规定多个承租人具有权要求出租人履行与自己的租赁合同。但由于房屋租赁的特殊性质。出租人无法在同一时间段之内满足数个承租人的要求。数份平等且不分先后次序的租赁合同,在事实上只有一份租赁合同能够被实际履行。所以在数个平等相容的租赁权中,必须有一个债权排斥其他债权而唯一存在。原本平等的债权由于客观事实的限制被迫物权化了。平等相容的债权被迫在房屋租赁上体现出了只有物权才特有的排他性。租赁债权出现了物权化的倾向。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弊端有哪些1、对出租人的风险(1)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2)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
    2023-03-04
    99人看过
  • 承租人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停电停水么
    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业主或物业管理处有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或在承租人未搬走的情况下,以换锁的方式来收回房屋。律师提醒大家,此种情况是一种过激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迟交房租被停水电换锁近日,吴小姐打本报报料热线2639990反映,自己通过海怡大厦物业管理处租了一套海怡大厦房屋,可是住了两个月后,每天早晨不到6点钟,旁边的建筑工地施工的噪音吵得她没法安睡,吴小姐把情况反映到海怡大厦物业管理处,希望能够解决,如不能解决,可通过减租的方式给自己弥补。双方协商后,矛盾一直没有解决,吴小姐也没有按租赁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租金。一星期后,物业管理处停掉了吴小姐房屋的水电。吴小姐找到物业公司,希望先把水电费交上,房租协商好后再付,而物业公司表示,房租不交就不能收水电费。又过了几天,吴小姐回家时发现门上有个通知单,“钥匙已换,请到海怡大厦物业管理处。”而吴小姐的全部家当也被锁在屋里。吴小姐有些激动地对记者说
    2023-06-09
    326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应该如何解决?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出租的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中又未作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
    2023-07-20
    354人看过
  • 承租人不知合同到期出租人该怎么维权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一、转让摊位能签订永久合同吗转让摊位不能签订永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商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解除合同需如何赔偿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
    2023-03-10
    93人看过
  • 出租人突然死亡承租人房费照交
    中国法院网讯由于原出租人死亡而引发的一起继承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5月12日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福勤向原告姜松夫妇支付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9月的租金15000元,同时姜松夫妇与刘福勤就房屋租赁事宜重新签订合同,租赁期应从2003年10月份开始计算。姜新胜系姜松夫妇之子,2001年11月29日,姜新胜以350000元的价格从购得新乡市人民路三分区四号楼东六门面房一套,该房未办理房产证。2002年6月份,姜新胜让吕天俊代为出租此房。2002年8月30日,吕天俊以自己的名义与刘福勤签订了租赁协议,刘福勤向吕天俊交纳了2000元押金和2002年9月份至11月份的租金共计5400元,随后吕天俊将此押金和租金给付了姜新胜。2002年10月姜新胜因故死亡后,姜松夫妇继承了该房屋。但姜松夫妇和吕天俊先后分别向刘福勤索要房屋租金,致使刘福勤认为该房产权有
    2023-06-10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解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方解除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的权利。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其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解除... 更多>

    #单方解除合同
    相关咨询
    • 房租到期了, 房东不续租, 承租人该怎么办, 出租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在出现这类情况
    • 承租人将房子出租给出租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这个承租人的说法完全没有道理,由于你现在还不是房东(你还没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你是从原房东那里租来的,但是只要原房东认可你转租给承租人,你是可以要求他支付房租的。合同到期或者按照约定,承租人拒绝缴纳房租,你可以阻止其营业。 至于是否起诉到法院的问题,如果实在无法协商解决,也只能通过打关系解决。
    • 出租房屋的由承租人还是出租人交纳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是由出租房主人去缴纳,不由租房户人交纳的::因为房主出租房收取的租金,就是有收入,是有义务向国家缴纳税,租房户只是按协议缴纳房租,并不承担租房税费的。
    • 承租公房承租人能否出租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9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
    • 承租人转租房租出租人有权收回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XX在实际生活中,出租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情况很常见。去年,朱洪亮就处理过这样的案件,今天整理出来与各位读者分享。XX案情:,2009年3月17日,某旺铺门面的所有人张某与承租人李某签订门面租赁协议,约定李某承租该门面,并且约定未经张某同意不得转租。2010年底,被告李某未经原告张某同意,将原告的3间门面房租给第三人,收取租赁费。张某知悉后,向李某多次商议此事,李某不仅不归还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