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适用的对象包括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等。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的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三)、第(四)、第(五)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所列人员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政策中因战因公致残规定的,可以认定因战因公致残;个人对导致伤残的事件和行为负有过错责任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因战因公致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
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
退役军人抚恤标准的适用对象是谁?
441人看过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什么是新办评定残疾等级
213人看过
-
新修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60人看过
-
法律扶助:关于抚恤金抚恤对象的规定
198人看过
-
教育法的适用对象
454人看过
-
《乡村医生管理条例》适用对象
85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前几条民政部门负责评残的对象是怎样规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5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4月1日民政部令第2号发布)第二条民政部门负责评残的对象是:(四)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二00四年八月一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二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
管制管制适用对象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4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行区域是全国的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4号)是由国家民政部在2007年7月10日第一次部务会议通过、公布,并在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级部门规章(规定)实行区域是并不是全国范围内的,而仅仅是对于境内的各省市自治区(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不适用)。
-
工伤事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对象是谁,工伤死亡抚恤金的支付对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5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生存的,无论配偶有无劳动能力,均没有抚恤金的补偿。工伤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对象,是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配偶没有男不满60岁,女不满55岁,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自食其力,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
-
工伤申请抚恤金的对象有哪些?工伤申请抚恤金的申请对象范围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3工伤申请抚恤金的对象有哪些?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