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鉴定意见的质证需要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0:20:09 188 人看过

一、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是否具有鉴定资质

鉴定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鉴定机构必须具有承揽特定鉴定业务的相应资质。一份鉴定书上载明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任一不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结论即为非法,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

一般情况下,鉴定书附有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证明鉴定资质的凭证。如果不附有鉴定资质证书,代理律师应该要求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出具。审查鉴定证书至少需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核对鉴定证书中的姓名或名称与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是否完全一致。第二,审查鉴定证书的有效日期,看鉴定结论是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出具。第三,审查资质证书的颁发单位,进一步查证颁发单位是否有权力颁发该鉴定资质证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确定了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因此,在审查上述三类鉴定结论时,鉴定人和单位应为在各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上述三类鉴定外的其他司法鉴定和诉讼程序之外的鉴定、仲裁程序中的鉴定由于不实行法定登记管理制度,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主要是行业管理,鉴定资质也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在审查鉴定资质证书的颁发单位时应注意此一点。

二、鉴定委托程序是否合法

鉴定的委托分为法院委托、仲裁机构委托和当事人委托。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申请鉴定,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准许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为鉴定委托人与鉴定机构建立鉴定委托关系。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特定事项进行鉴定。

鉴定委托程序的合法性表现在三方面:第一,鉴定委托人限于法院、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的鉴定委托的鉴定能否作为本案的鉴定结论使用应格外慎重判断。第二,接受委托的只能是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得直接接受委托。第三,鉴定委托协议不得约定根据鉴定结果的具体情况支付鉴定费用。曾有当事人与鉴定机构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委托鉴定协议。协议中约定按照鉴定机构的审减额的固定比例计收鉴定费。这种约定促使鉴定机构为获取更多的鉴定费用而再中立,鉴定结论也丧失了可信性。

三、委托鉴定事项与鉴定结论一致

鉴定人仅应根据委托鉴定事项进行鉴定,并就委托鉴定事项出具鉴定书。并非针对鉴定委托事项的而作出的鉴定结论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超出鉴定委托范围的鉴定结论,其超出鉴定委托范围的部分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

四、样本必须是真实的

不要因为将要进行鉴定而忽视了对样本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举个例子,如果要做笔记鉴定,在确定检材以后,就要拿样本来比照、分析、认定检材的真实性。样本的真实性是鉴定结论准确的基础。因此,一定要先确保这个样本是真实的。如果样本书写人可以到场,可以监督书写人书写,以确保样本真实。如果样本书写人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应尽量要求以公证的形式提取笔迹样本。如果样本书写人已经过世,代理律师应使出全身解数查证样本的真实性。

五、鉴定程序和鉴定方法是否符合规范,鉴定所依据的标注是否正确、有效

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鉴定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决定了鉴定结果的准确、可信程度。但对于没有鉴定专业知识背景的普通代理律师而言查证这个问题是相当困难的。如果当事人同意,我们可以聘请另外一家鉴定机构或者专辅助人,对已有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在查证过程中尤其应关注鉴定程序、鉴定方法是否符合规范。

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是否正确、有效相对容易审查。举两个例子。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如果鉴定机构对人身损伤程度的鉴定所依据的是《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GA/T146-1996),而鉴定结论是人身损害已构成人体轻伤。那么,鉴定所依据的标准就是错误的。再如,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需进行重置成新价的评估。如果被评估房屋所在地是北京,评估时间是2004年5月,评估所依据的是1999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物价局颁布的《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那么根据这一评估标准所得的评估结论就因评估标准失效而无效。《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在2003年10月1日废止,代之以《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规范》。

六、鉴定报告形式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可许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根据前述规定,代理律师在对鉴定书进行形式审查时至少也应该关注到以上七项。

有些情况下,缺少一项内容可能导致整个鉴定无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531号仲裁案中,鉴定书第5页注意事项中明确规定:本报告须有负责人、校对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加盖封面章、结论章、骑缝章方为有效。而实际上报告中并无校对人签字。因而鉴定报告并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七、鉴定人出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根据前述规定,在当事人对鉴定有异议时,鉴定人出庭作证,并就鉴定方法、程序等事宜进行说明,这已经构成鉴定人的法定义务。如果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导致当事人的异议无法查证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对鉴定意见不认可时应如何处理问题
    一、对鉴定意见不认可时应如何处理问题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二、对鉴定意见不认可重新鉴定的流程是什么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
    2023-11-20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对鉴定意见怎么样质证
    一、行政诉讼中对鉴定意见怎么样质证行政诉讼对鉴定意见质证,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同时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采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二、行政诉讼中证明标准是怎么样设定的行政诉讼中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024-01-07
    299人看过
  • 房产交易需要公证的常见问题
    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交易有:1.继承的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的房产应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通过赠与取得的房产应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书;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遗嘱需经过公证,协商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需经过公证;4.涉外和港澳台的房产办理过户。房产交易类型有哪些1、房产买卖: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2、房屋租赁: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3、房产互换: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以房产交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以物易物的一种交易行为。4、房产抵押:
    2023-07-12
    237人看过
  • 笔迹鉴定意见的质证情况有哪些?
    主要是从鉴定程序方面去质疑鉴定的证明力,包括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找到相关笔迹鉴定的程序性规定一一对照看有无违反之处)、用于比对的检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此外,也可以通过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一方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本案结果是否有利害关系,来质疑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过去是否有过同类鉴定结果被推翻的记录。一、具体情况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
    2023-06-21
    325人看过
  • 起诉意见书的常见问题
    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作用: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有哪些?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第二,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起诉意见书在制作时要注意什么问题?1、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1)要以事实为根据。(2)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3)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4)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
    2023-06-06
    302人看过
  •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问题的解决方式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解决方式1、不能按时交房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2、开发商证书不全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3、收房程序不利购房者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
    2023-12-12
    78人看过
  • 你需要知道的六个最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
    无论房子是否刚装修过,这种油漆往往掩盖了房屋本身的一些瑕疵或缺陷,比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上的水印以及潮气和霉变的痕迹。电器安装要特别注意,如安装粗糙、缺件、凌乱、脏乱、裂纹、透缝、松脱、短路(断)线、漏电、碳氢化合物损坏等问题,容易形成安全隐患。打开电器,仔细检查。2。房屋开裂检查房屋是否有裂缝。首先,仔细检查房屋的地面和墙壁是否有裂缝。如果有裂缝,那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如果平行于房间横梁的裂缝是质量问题,基本没有危险,维修也不会妨碍使用。如果裂缝倾向于45度的墙角或垂直于梁,说明房屋可能存在结构质量问题。其次,检查厚壁是否有裂缝。如果裂缝贯穿整面墙和墙后,说明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存在严重风险,购房者千万不要冒险。3。门窗质量应分开检查。铝合金门窗渗水腐蚀;钢门窗部件脱落损坏,木门开闭不灵活。这种问题会给以后的居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4。渗水、漏水问题看房时要特别注意:屋顶天沟积水,
    2023-05-02
    89人看过
  • 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在诉前、诉中自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诉前或诉中自行共同选定具有相应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造价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该鉴定意见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当事人诉前或诉中单方选定具有相应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造价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鉴定意见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该鉴定意见不予采信。2、如何把握工程造价鉴定的启动原则?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工程造价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入在
    2023-04-04
    307人看过
  •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的一些常见问题
    (1)正规贷款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中必含“贷款”字样,并可以登陆本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其次,正规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最后,可以查看企业注册资金,金额过小,少于一百万的,就要当心,在联系电话一栏只填手机,不写固定电话的也相当可疑。(2)一般来说,广告做得再好,只凭身份证就放款,事实上,在实际放款过程中,也会考查你的个人收入和信用情况,如果什么都不用看,那基本可断定不太靠谱了。(3)正规贷款公司在贷款下来钱是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在放款时才会支付费用,而那些申请贷款时就开始以各种名头如先付“保证金”、手续费、押金等借口要你提前付款的小额公司千万不能相信。在网上贷款借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贷时挑选正规金融机构,在正式借贷之前,详细参看一下借贷合同和注销信息,有些平台即便自己不借款,也无法注销账户,请谨慎填写资料。2、身份证用途上写明用途。含有身份信息区域注明“本复印件仅供XX用于XX用
    2023-08-18
    44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限问题的意见
    (一)职工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企业应于15日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企业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从工伤认定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职工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从被告知是否认定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二)职工医疗终结后,企业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为职工办理伤残等级评定手续。企业或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鉴定结论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不服的应在3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对职工的工伤认定通知和鉴定结论,单位应在接到通知或鉴定结论之起10日内通知职工本人。[详见云南省劳动
    2023-06-10
    207人看过
  • 动产质押实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动产质押实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可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在质押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一)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二)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三)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四)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
    2023-05-06
    6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一、刑事案件中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刑事案件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主要有:1.对鉴定主体的审查与质证;2.对鉴定材料的审查与质证;3.对鉴定过程的审查与质证;4.对鉴定意见文书形式要件的审查与质证;5.对鉴定意见关联性的审查与质证;6.鉴定意见告知程序的审查与质证。二、刑事案件中哪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刑事案件中有以下情形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资格,或者业务范围不相符的;2.鉴定人没有鉴定资质或者没有回避的;3.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不相符的;4.程序不合法的、文书不规范的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五条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
    2023-06-06
    3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如下: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的有效期限、鉴定人执业类别及有效期等进行质证;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包括是否存在有应回避而没回避情形;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一、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2023-04-04
    243人看过
  • 最常见的房屋6大质量问题你需要知道
    房屋是否刚刚装修,这种粉刷往往掩盖了房屋本身的一些瑕疵或缺陷,比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渗水的水印和返潮发霉的痕迹。在电器安装问题上要尤为注意,如安装粗糙、缺件、凌乱、脏污、裂纹、透缝、松动、短(断)路、漏电、烃损等问题,都容易形成安全隐患。应开启电器仔细检查。2、房屋开裂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察看房屋的地面和墙上有无裂缝,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如果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有可能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对这类存在严重隐患的房屋,购买者一定不能抱侥幸心理。3、门窗质量建议将房屋门窗分别开关检验。铝合金门窗渗水、锈蚀;钢门窗零件脱落、损坏多,木门开启不灵活,关闭不密封。这类问题都会给后期居住带来不必要麻烦。4、
    2023-06-13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鉴定意见赔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按医嘱时间去上班,五六个月没通知肯定不可能,一是没申报,二是通知在公司那里;如果3个月没通知,就自己去申报,那个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的,跟上班没关系,等级伤残别评下来吧,具体赔偿要按地区和年龄算的;。。。。交社保五险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另外2部分要等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公司支付,这才是大头;。
    • 行政诉讼中的鉴定意见需要出庭质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诉讼中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接受质证。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鉴定人因为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对于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法庭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及案件的关系,并告知鉴定人如实说明鉴定情况的法律义务和故意作虚假说明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重新鉴定: (1)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
    • 对鉴定意见有疑问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9-01
      1、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a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b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重新鉴定。c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部门。 2、由鉴定人出具相关说明;3、也可以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 笔迹鉴定意见质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倡议书指的是由某一组织或社团拟定、就某事向社会提出建议或提议社会成员共同去做某事的书面文章。它作为日常应用写作中的一种常用文体,在现实社会中有着较广泛的使用。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小集体而发的,它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的所有人,或是一个地区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所以,其对象十分广泛。广泛的群众性是倡议书的根本特征。
    •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