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5:53:49 64 人看过

一、南宁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多久

7个工作日

二、南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条件

在本省从事医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南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4.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

四、南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天津东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要求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6条;二、办理材料
    2019-10-10
    496人看过
  • 南宁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要办多久
    一、南宁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二、南宁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
    2023-05-19
    321人看过
  • 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已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二、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一式一份)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一式一份)要求:原件(收);份数:原件份数1份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复印件4.变更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应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查验原件)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5.变更诊疗科目应提交:新设诊疗科目负责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查验原件);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6.变更地址的应提交新执业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查验原件)要求:原件,复
    2023-05-14
    442人看过
  • 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2、受理,申请人向委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并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行政服务中心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由行政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7、制证发证,核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制作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景德镇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医疗机构设置符合当地现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设置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且真实有效;3、设置人无《医疗机构管理条
    2023-05-18
    81人看过
  • 南宁事业单位设立登记要办多久
    一、南宁事业单位设立登记要办多久1个工作日二、南宁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理条件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第三十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有稳定的场所;(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
    2023-05-18
    296人看过
  • 北海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二、北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三、北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023-05-18
    58人看过
  • 天津宁河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6条;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宁河区芦台镇金华路(原绿洲大厦)宁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宁河区审批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5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7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nhqzwfw.tj.gov.cn/)
    2023-12-08
    435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2、申请注销的原因和理由说明3、变更项目原因和理由材料4、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提交变更名称的原因和理由材料,以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或编制部门的批复5、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名称:提交当地户证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变更执业地址按新的医疗机构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6、变更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7、减少诊疗科目:提交减少诊疗科目的原因和理由8、增设诊疗科目的:拟增设诊疗科目的原因和理由;拟增设诊疗科目的医务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的基本情况;拟增设诊疗科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经登记机关核实后退回);拟增设诊疗科目的房屋建设平面图及设备清单.9、增设性传播疾病专业的:提交经自治区卫生计生
    2023-05-14
    286人看过
  • 泉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收费吗
    一、泉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泉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无刑事犯罪的合法公民。其中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的审批仅在泉州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实行,其他区域开展戒毒脱瘾治疗需到省卫生健康委审批。三、泉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改善执业环境:(十一)下放各类医疗机构审批权限:500张床位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2023-05-24
    128人看过
  • 南宁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要办多久
    一、南宁渔业船舶租赁登记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二、南宁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南宁渔业船舶租赁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
    2023-05-1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所需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医疗机构执业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9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第24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也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2、同时重点指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实践中,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具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2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农村中医保健诊疗机构需要办营业执照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如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可参照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