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22:44 144 人看过

公租房承租人对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享有居住权,但居住权仅限于租赁期内,租赁期结束,不符合续租条件的,要退出公租房。

相关法律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公房承租人不实际居住,实际居住人可以变更为承租人吗
    租赁房的承租人不实际居住的,要退出公租房,不能擅自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要退出公租房,公租房管理部门会收回出租的公租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如果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6-15
    83人看过
  • 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偿
    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有,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补偿项目是临时安置的补偿。一、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如下: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二、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
    2023-06-05
    136人看过
  • 有居住权就有承租权么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承租权是指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是日常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房租赁和非住宅用房租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按照房屋的租期是否确定,分为不定期租赁和定期租赁:按照当事人的国籍,分为国内租赁和涉外租赁。一、租房给了钱但是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吗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2023-03-14
    72人看过
  • 公有住房承租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都有哪些权利?1、转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2、转租金的确定权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二、公房承租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在回答公房是否具有继承权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概念和特点。公有住房承租权是我国计划经济的产物,它主要
    2023-05-13
    23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还有承租房的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还有承租房的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承租的,夫妻离婚后,双方对房屋都享有居住权,而居住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法院会怎么处理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
    2023-04-18
    403人看过
  • 公租房政策中是否有居住时限?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公租房最长期限为五年,租住家庭应在合同期满后退出房屋。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如果租房家庭不符合租房条件的,应尽快搬出去,如果出现暂时不能搬出的,可以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北京公租房5年后可以买吗北京公共租赁住房五年后可以交易。近年来,国家重点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政府投资兴建和征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五年,经市政府批准销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对于居住五年后的业主,购买价格可以通过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来计算,购买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后,不支付房租;分期付款时,未付区域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房租;公租房不得
    2023-07-01
    317人看过
  • 能否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
    一般不能出租有居住权的房产。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民法典有关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有关居住权的规定如下: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
    2023-03-01
    120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怎样续租
    首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2023-05-01
    401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遗产是指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遗产是在自然人过世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无法被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能 否 继 承 公 租 房 权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租房权属于国家所有,旨在提供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保障。而私租房权则属于个人或企业所有,通常用于获得利润。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公租房权是不可以继承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市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对公租房权进行家庭财产评估,以确定是否可以继承。但即使有这些政策,公租房权本身仍属于国家所有,无法直接继承。综上所
    2023-09-13
    488人看过
  •  出租拥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合法?
    居住权人通常无法将拥有居住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居住权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他人所拥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和使用的一种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除非在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居住权人通常无法将拥有居住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居住权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他人所拥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和使用的一种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除非在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 能 否 将 居 住 权 房 屋 出 租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办理租赁等事项。因此,将居住权房屋出租是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权属证书编号、房屋坐落、面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房屋维护责任、房屋解除租赁的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
    2023-09-06
    135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已入他国国籍是否还有承租权?
    网提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经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承租人。本案发生纠纷的原因在于拆迁前出租人未将居住人确定为承租人,这个程序上的缺失使原承租人取得一线生机。事实上法院判决已经是外籍人的原承租人得到部分补偿款,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是在公房制度造成的不公中作一些人为的调整而已。公房承租人已入他国国籍是否还有承租权朱甲、梅某系夫妻关系。20世纪80年代,朱乙一家先后出国定居加拿大,朱乙租赁的上海市南京西路某处房屋因故由朱甲、梅某夫妻俩入住,朱乙女儿侯某的户籍尚保留在系争房内。数年后,朱乙取得加拿大国籍。1990年6月,侯某的户籍被注销。同年11月,朱甲的户口报入系争房内。1997年,朱乙曾回国探亲,未提异
    2023-04-22
    358人看过
  • 公租房住满30年是否有房产继承
    公房住满了30年其房子的归属依然是属于国家。公房也被称公有住房,属于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来投资兴建所进行销售的一种住宅,在住宅未进行出售之前,其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以及收益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照房改相关的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的公有住房,另一类则就是不可售的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子均为使用权房。公房和私房的区别是:(一)、购买的对象不同1、公房:公有住房只能是单位的进行职工购买。2、私房(普通型住房):面向所有符合于购房要求的对象。(二)、购房要求不同1、公房:拥有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管理相关规定的,经县级以上房改部门审核批准以后才能够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2、私房(普通住房):满足购房要求,有足够金钱即可购买,限制性较低。(三)、产权不同1、公房:公产房是没有产权人的,其业主也只享有承租权,是没有转让权的,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
    2023-08-14
    321人看过
  • 房东卖房后在承租人可否继续居住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能继续居住,房东不能以出售房屋为由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租赁者有权使用该房屋至租赁期间届满。一、租房后房东要卖房子怎么算违约金租房后房东要卖房子违约金按照合同来。如果合同没有提及就双方协商解决,商量是赔偿违约金还是等租期到期了在进行房屋买卖。在出租期间,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这在法律上叫买卖不破租赁。二、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2、物业杂费的交付卫生费、有线电视
    2023-02-04
    359人看过
  •  出租居住权人拥有的房屋
    居住权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房屋出租。居住权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除非在居住合同中有另外的约定。居住权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房屋出租。居住权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除非在居住合同中有另外的约定。 居 住 权 人 可 以 出 租 的 房 屋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或者遗嘱租赁居住权房屋,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同时,《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居住权人可以转让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居住权人可以出租居住权房屋,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其他居住权人的权益。居住权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房屋出租,除非在居住合
    2023-09-02
    33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人和租住人之间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主体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2
      有居住权居住权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应包括法人。[2]因为法人对于房屋的使用是基于经营或其它特定的目的的需要,而不是生存和生活居住的基本需要,更何况当下的租赁制度已经可以满足法人的需要。居住权的主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产生与房屋所有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如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父母对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后生活困难无居所的一方对另一方房屋的居住权以及
    • 公租房出租人未实际居住能否改为承租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2
      不可以。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为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租住公租房,而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实际居住的,要退回公租房,不能擅自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
    • 售后公房的同住人能否获得居住权?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是否享有居住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1、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权利保护,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对于何谓居住权,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转产前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第二,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且他处无住房或他处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确认,您作为同住人对该房是有居住权的。 4、正因为对售后公房存在同住人的居住权的保护问题,所以公房的所有权人对公房的所有权
    • 租房子居住权到底是否享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7
      租房子可以设立享有房子的居住权。承租人对出租人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出租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 公有居住权可否房子遗产继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
      没有产权证的话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可以按照产权主体的分配转让规定享有相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