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最后一次回国时所持用的中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落户亲属的户口簿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
5、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6、其它相应证件、证明材料或批准文件。
南宁户口本变更姓名办理材料
办理户口本变更姓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准备提交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养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需要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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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注销后学籍如何恢复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4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