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4:24:35 139 人看过

1、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

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或生产的急需而要立即实现有关的权利,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先予执行的要求应当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裁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4、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因为只有被申请人具有履行的能力,申请人的申请才有可能实现,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才有实际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追讨赡养费,抚养费或抚恤金等引发的民事纠纷,如果情况紧急,比如对方在转移财产或者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正常生活的,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本案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1、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先予执行必须是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且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结合到本案具体情况,首先,本案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明确。原告的起诉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案属于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究其根源,更是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属于应当驳回起诉的范畴。其次,申请人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居住、生活在单位分配给其丈夫的福利房内,对原告某民政局的生活或生产经营造成了什么影响?原告在申请先予执行时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其三,作为先予执行申请的被申请人吴某年近九旬,除诉争房屋外,既无其他居所,又没有得到过建房费、地基,不具有履行能力。

2、民事裁定书第2页第2自然段表述:“2015年3月,某人民政府启动旧城改造项目,需拆除原告某民政局名下的该栋房屋…,严重影响旧城改造项目的施工…”。

很显然,先予执行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征地拆迁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法〔2012〕148号}在第四条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执行监督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征收拆迁案件过程中,立案、审查、执行机构要注意加强沟通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拆迁裁决)的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精神办理,严把立案、审查、执行关,切实体现“裁执分离”的原则,不得与地方政府搞联合执行、委托执行。要依法受理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过程中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对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原则上不得准许,凡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方可采取强制手段;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监督指导,防范和制止下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情形发生。”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先予执行民事裁定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应证据支持,利川市人民法院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作出该裁定是错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予执行相关文章
  • 民法先予执行条件是怎样的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可见,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法院及时而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
    2023-05-02
    445人看过
  • 民法先予执行条件是怎样的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可见,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法院及时而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
    2023-04-13
    361人看过
  • 民法先予执行条件是怎样的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可见,先予执行措施的采取可以救原告的燃眉之急,并有利于法院及时而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
    2023-05-31
    189人看过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先予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3.人民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其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前提。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因
    2023-06-09
    345人看过
  • 法院先予执行的条件
    法院先予执行的条件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判决以前,为了满足原告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被告先给付原告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告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适用于3类案件:(1)原告要求追回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2)原告要求追回劳动报酬的;(3)因事情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履行义务,被告必须接收这个要求;(2)如果不先予执行,原告的生活或生产将受到严重影响;(3)被告有能力满足原告的要求。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告应在起诉的同时或起诉以后、法院判决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先予执行;法院认呜要时,可以要求提出申请的原告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不先予执行。原告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告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原告或
    2023-06-06
    168人看过
  • 法院先予执行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一、再审期间,再审人民法院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二、劳动仲裁胜诉后怎样可以拿到钱劳动仲裁胜诉后,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其他的案件应当依照
    2023-06-26
    35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先予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书,什么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 什么是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一种特殊诉讼的法律制度。二、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先予执行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的; 2、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就无法保障; 3、一方当事人确实存在的急需,在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已
    • 受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判决以前,为了满足原告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被告先给付原告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告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适用于3类案件: (1)原告要求追回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原告要求追回劳动报酬的; (3)因事情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 先予执行的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1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