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程序与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22:20:10 472 人看过

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具有16项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预先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先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具有以下十六项权利: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预先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先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土 地 征 收 权 利 项 目 全 解 析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私人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或者划入规划区域内的行为。土地征收涉及到土地权属的转移,因此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包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采取适当、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以及充分保障被征收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涉及到的权利项目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以及相关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转移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农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保障其长远生计。

土地征收还涉及到土地估价、土地交易等问题。土地征收部门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土地估价,确定被征收土地的价值,并公开进行土地交易,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是现代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必须依法进行,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涉及的权利项目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以及相关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转移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应对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使用权或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农民给予补偿,并保障其长远生计。此外,土地征收还涉及到土地估价、土地交易等问题。土地征收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土地估价,确定被征收土地的价值,并公开进行土地交易,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农村土地征收
    一、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农村土地征收征收农民土地的应当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
    2023-06-19
    151人看过
  • 土地征收房产税的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征收房产税的依据如下: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4-05-04
    234人看过
  • 法律程序:催收前调查的依据与影响
    没有诉前调查这个说话,属于诈骗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网贷逾期催收无效起诉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2023-07-10
    140人看过
  • 申请强制征地程序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申请强制征地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申请强制征地程序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
    2023-04-23
    254人看过
  • 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标准与依据详解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如下: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闲置土地认定和土地闲置费计征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依法做好闲置土地认定和土地闲置费计征工作,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我市建设用地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闲置土地的认定问题。(一)《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中,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指土地
    2023-07-05
    275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程序分析与解读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
    2023-07-02
    280人看过
  •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刑罚确定的法律依据与实践探索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量刑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要件有哪些?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要件有:主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客体要件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实施了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与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以及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其中,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依据是该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延期开庭审理的
    2024-03-19
    195人看过
  • 法律程序下的国家土地征收规定
    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国家征地拆迁的流程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
    2023-07-02
    401人看过
  • 征土地不动工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因此,对于实践中“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等现象,农民集体或农户可以要求恢复耕种。但
    2023-08-04
    485人看过
  • 征地的法律依据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征地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23-04-01
    240人看过
  • 土地征收协议书几年有效,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土地征收协议书在没有约定终止期限的情形下,依法成立后一直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土地管理法》第四
    2024-05-17
    426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程序与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1、选择受理法院;2、起诉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感情破裂证明;3、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材料;4、等待法院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调解时间。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常德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2、定期开庭。3、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2023-07-15
    360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是需要进行通知、对征地进行调查、听证、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费用进行补偿。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新土地管理法下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审批。5.将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到财政专户。6.依法批准后,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公告》。7.三个月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组。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
    2022-06-12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的征收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征收手续:土地征收手续分为前后连接的两个部分,即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和土地征收实施手续。(一)征地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部门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批后拟定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步报告。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二)征地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一)发布机构:市县政府。(
    • 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5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关于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法律依据有哪些, 闲置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关于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和当前闲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表达清楚,不再重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不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就闲置土地也没有作出具体的约定,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难度很大。需要强调是在处理闲置土地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提到的行政处理,是因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尚
    • 承包山地的土地征收什么法律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承包山地土地的法律是我国土地管理法,该法对土地承包的方式、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