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补偿款过低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7:12:56 444 人看过

起诉补偿款过低要有的证据如下:

1.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

3.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主要针对失地农民和村集体产生的土地纠纷证据的问题,一旦产生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问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以上资料。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如何管理

1.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

2.安置补助费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

二、被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要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行政裁决的被拆迁人需要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三、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怎么走?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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