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限结束后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9:00:28 411 人看过

一、租房期限结束后如何处理

租房期限结束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二、租房到期续签合同要怎么写

租房到期续签合同,在写的时候要写清楚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租赁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

3.租赁费用的数额,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5.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方式;

6.合同的解除权;

7.合同履行期届满或解除合同后,关于租赁物的归还以及装修的归属问题等。

虽然是续签合同,但仍然建议及时到该商铺或房地产所在地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之间的利益。

三、租房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租房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n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按照所犯的新罪来进行定罪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
    2023-04-28
    124人看过
  • 同居结束后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一、同居结束后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同居结束后的债务处理方式是:1.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后,如果是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2.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承担。3.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同居债务纠纷的审理期限债务纠纷的审理时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三、同居共同债务的认定情形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有: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
    2023-11-19
    139人看过
  • 租房期间房东违约提前结束租期
    提前结束租房合同,应当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赔偿违约金。一、消协投诉有用吗?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所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有用的的。消费者如果买到了不合格的物品或者卖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电话为12315。消费者协会与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报给工商行政管理。因为消费者协会没有处罚的权利,所以只能协商解决。二、租房和中介签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再签,不要急,要细致:1、看房东的房产证,避免二房东的出现。2、房租及支付方式。3、租赁期限。4、违约责任。5、两份合同务必一致,仔细核对。6.合同上需加上一句:“如租住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房管部门调解,或者上诉起法院。7.交一切费用,都要有收据,上盖有财务红章,章上的公司名跟租房合同上的要一致。三、租房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租房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2023-06-21
    378人看过
  • 转租期限超过原租赁期限如何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请问非法转租问题应该怎么处理非法转租问题的处理: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子转租合法吗?房屋转租如果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就是合法的。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明确表示同意实施转租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出租人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2023-03-02
    50人看过
  • 合同结束了该如何处理?
    合同一般至少都是一式二份的,如果合同弄丢了,建议及时联系合同另一方,补签一份或者复议一份对方的合同,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如果对方拒绝给复印件或者补签合同,但是有其他的发票、收款收据、转账凭证等,也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承包合同到期公司拖欠工资跑了该怎么办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7-05
    291人看过
  • 羁押期限结束后,侦查何时开始?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三、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
    2023-07-04
    332人看过
  • 羁押期限结束后何时进行判决
    从拘留到判决的时间不是固定不变的。调查的期限差别很大。即使在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后,审判期限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有法律原因,可以延长拘留时间。有法律原因的,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保管期限可以重新计算:1、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大犯罪的,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说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从发现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根据罪犯报案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侦查期间。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一、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1、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3个月。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得由法院批准。案件侦察时
    2023-06-30
    60人看过
  • 租赁合同结束后房客不搬离的处理方式
    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搬离房屋的取决于租赁合同是否对续租有相关约定。合同有约定的,遵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果出租人将房屋作为其他用途,不再出租,出租人有权要求终止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搬出出租屋,并按双方约定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达到约定状态。承租人拒不搬出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什么时候可以续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的时间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此外,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并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
    2023-07-02
    414人看过
  • 婚姻关系结束,房屋产权如何处理?
    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离婚时双方都要求房屋产权该如何处理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然而,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一半的价值给对方。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房屋也会被拍卖。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房屋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取得补偿金的一方尽管没有房屋,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此外,如果
    2023-08-08
    475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如何处理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处理如下: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治安案件如何异地传唤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
    2023-07-22
    70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如何结束?
    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犯如何处理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
    2023-07-04
    164人看过
  • 租房人装修房子租期结束怎么办?
    李先生:租住同一套房子五年多,期间结婚生子,因为生活需要,在征求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装修。现在买了房子要搬走,是否可以要求房东补偿一部分装修费?■律师分析: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进行房屋装修,便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的问题,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合同中另有约定,但关于房屋装修后租赁合同终止时,装修物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儿,法律也有相关规定:首先应看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即可,比如,他们可以约定由出租人使用,但应给承租人适当的补偿。若没有约定,也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取回,而出租人也有权要求承租人取回,因取回造成租赁物的损失,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但承租人对出租人无费用补偿请求权。因此,本案中,李先生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将自己的装修物取回,但无费用补偿请求权。
    2023-06-10
    9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何时结束?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物损毁灭失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那些条件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6、当事人协商终止。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
    2023-07-06
    202人看过
  • 房产执行结束之后怎么处理
    对于执行终结保全房产的处理是: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保全的房产在执行终结后五日内可以解除,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可以解除。房产执行流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你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
    2023-08-11
    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发算租房合同结束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权债务终止后,租赁合同终止。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终止合同,或者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终止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发送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租赁合同。
    • 拘役缓刑如何处理考验期结束后怎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31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公司清算结束后如何处理债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9
      公司清算时会对债权债务也一起清算,而且债权人需要在成立清算组后的公告期内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后,对于债权由债权人向公司主张即可。如果公司已经清算完成并注销了,则如果股东存在过错造成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人主张债权。
    • 执行结束后,合同保全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实施终止后保全的房地产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在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结束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 补充侦查结束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5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