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45:26 497 人看过

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条款。

一、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细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并且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基本信息;2、商品房基本状况;3、房屋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4、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5、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认购书是否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
    2023-08-04
    310人看过
  • 房屋买卖书面合同是否必不可少
    一、对于房屋买卖书面合同是否必不可少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协议在实际履行中纠纷争议较多,且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1.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
    2023-07-13
    290人看过
  • 什么合同必须签订书面
    法律综合知识
    以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5-01
    400人看过
  • 必须书面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什么
    一、必须书面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很多领域方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例如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二、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哪些要求(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二)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三)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四)条件必须合法。(五)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三、合同成
    2023-05-03
    305人看过
  • 下列哪些业务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以下为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类型:首先,借款合同无疑需具备书面形式(除非在个人或团体间已达成特别共识);其次,性质涉及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倘双方未能按照书面原则进行操作,将被视作属于不定期租赁的范畴);第三,融资租赁合同,这亦是以书面形式为基本要求之法律条款;此外,还有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技术开发合同等等,它们同样需要以书面形式来确立其合法性与有效性;最后,技术转让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也必须遵循书面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5-10
    286人看过
  • 房屋过户必须要有买卖合同吗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供买卖合同。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过户购房合同是证明买卖双方发生了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书面证明材料。而过户是指将房屋所有权在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所有权人信息由卖方变更为买方。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一定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原产权证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以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几项中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在买卖情况下就是指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丢失会给过户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再办理过户。买卖合同往往一式多份,由买卖双方、中介机构持有,其他方持有的合同依然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如果依法进行了合同网签、备案登记,相关部门也保留有合同文本可以申请调取,提交给产权登记机关。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做到,也可以和不动产登记机关协商,采
    2023-03-07
    455人看过
  • 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优势和必要性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形式。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买卖合同要不要盖章,依据卖方的主体而定,如果是开发商的,一般要在合同中盖章,如果是卖方是自然人的,不需要盖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023-07-04
    231人看过
  • 签订房屋认购书就必须要买房吗
    签了认购书是否必须买房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在此我们提醒广大购房者: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
    2023-02-23
    187人看过
  • 酒店与小时工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酒店与小时工不是必须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也可以协商订立口头的劳动合同。并且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后酒店不需要向小时工支付经济补偿。一、兼职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有下列区别:一、用工形式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全日制用工,兼职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不同。不管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提前通知对方;兼职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三、试用期约定不同。兼职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二、员工拒签合同能辞退吗在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用人单位并非完全被动,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
    2023-06-24
    118人看过
  • 房地产买卖合同订立须知
    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3、房屋交接是卖售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出现纠纷时法院可能处理不了工程建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施工合同一般有几份但是一般是正本两份,副本没有限制。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施工合同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2023-08-18
    71人看过
  • 买房必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须知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如下几点:第一,注意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和证件;第二,注意检查商品房是否有漏水、墙壁裂缝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第三,检查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第四,检查商品房是否与宣传广告上一致,如果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承诺对房屋购买及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同样构成合同的一部分;第五,检查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2023-07-01
    296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常见法律问题,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的常见法律问题订立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有:1.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变更合同2.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3.合同涂改的地方有法律效力吗4.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等等。二、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不是必须书面形式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三、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吗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
    2023-06-20
    442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4)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
    2023-08-08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签吗?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是的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 保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保证合同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是的。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
    • 未签订书面合同,房屋买卖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有效的。不知道你担心的问题是什么。
    • 订房合同合同上面有房屋买卖确认书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7
      我是中介,只要你签的合同是正规中介公司的合同,合同就有效,你没书写在合同上的东西,吃亏的还是你自己,所以有些必须写的详细,越细越好,你毁约的话按成交价的20%来赔偿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间是买卖双方约定为准。如果约定不明,按交易习惯并结合合同其他约定认定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