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事项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53:07 218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事项有: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还要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起诉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不予受理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一、对交通事故不服的怎么处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2023-03-01
    222人看过
  • 对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案件情况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和若干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几类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际、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一、行政诉讼发出起诉时效法律依据有哪些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2023-06-24
    2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适用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5、刑事司法行为。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1、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3、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的:1)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
    2023-07-17
    31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事项有哪些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一、执行中止后还能恢复执行吗执行中止是指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其特征是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暂停执行,待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有以下情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
    2023-06-19
    234人看过
  • 不告不理原则刑事诉讼具体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但从其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没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和自诉人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审判;对公诉和自诉没有指控的罪行和人员,人民法院也不得进行审判。一、公诉人是诉讼当事人吗?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参与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人员除了审判人员外还包括很多,比如公诉案件中的公诉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如果刑事犯罪涉及民事赔偿的话,还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此时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也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另外还可能有证人、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等等。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
    2023-03-13
    341人看过
  • 信访部门不受理信访事项行政诉讼
    一、信访部门不受理信访事项行政诉讼信访部门不受理信访事项时,关于是否能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关键在于明确信访机构行为的性质:1.信访机构作为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活动后果归属于其所在的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并非独立的行政机关,因此不具备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2.信访机构并不直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对信访人自身利益并未产生实质影响,故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综上所述,信访部门不受理信访事项时,一般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二、信访部门不受理能行政诉讼吗针对信访部门不受理信访事项的情况,是否能提起行政诉讼,需具体分析。1.如前所述,由于信访机构并非独立的行政机关,且其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多属于非具体行政行为,故通常不具备可诉性。2.若信访事项涉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且该行为对信访人的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信访人可尝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但在此
    2024-08-06
    2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予立案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范围如下:(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纳税人或者其他纳税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征收税款、加收纳金;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8、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9、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辖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0、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11、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上述除
    2023-07-04
    4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形不受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5、刑事司法行为;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区别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行政复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裁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赋予的权力对行政行为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裁决机关除依法定权限对纠纷作出裁决外,还可以主持
    2023-06-24
    473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只要符合诉讼条件的,法院受理。不服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法院是会受理的。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如下:(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2024-05-04
    4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不予立案和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是基于起诉的实质要件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如原告与本案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起诉状格式、内容不符合要求;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没有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的,没有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起诉或代为告诉的,没有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的、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提交支持诉请的基本证据材料(如离婚案件中的结婚证或事实婚姻证据)等。一、行政诉讼二审的时候可以直接申请再审吗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
    2023-06-21
    45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
    2023-07-07
    4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有哪些不受理情形,如何办理
    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行为——前四种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后五种是《行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所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的任免、奖惩、调动、福利等决定,工作人员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四)法定终局裁决行为(五)刑事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这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行为,但实质意义上则为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机关行使职权具有双重性质,这里的刑事诉讼行为不受行政法规则调整和支配。(六)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调解是一种当事人自愿接受的“管辖”,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
    2023-03-16
    353人看过
  •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
    必须严格履行诉讼前的程序。发现可能属于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案件线索,应将相关材料移交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求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单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建议管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有关组织提出需要检察支持起诉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应当在收到督促起诉意见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院应先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处理,及时书面回复处理情况。离婚诉讼诉前调解的程序是什么?我国现行民诉法虽没有诉前调解的规定,但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报道却常见诸报端并获得赞誉,可见诉前调解在实践中已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
    2023-08-07
    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未依法法规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企、事业单位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而企事业单位未大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人民法院裁定对公民先予发放部分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的行为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不能以未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为由提起诉讼;2、未依法法规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企、事业单位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而企事业单位未大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3、起诉后,法院认为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
    2023-12-03
    19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一种诉讼制度。 行政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 更多>

    #行政起诉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不受理哪些事项提供的行政诉讼,哪些事项法院不予受理决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排除条款,即明确规定某些事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2)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3)
    • 人民法院不受理哪些行政诉讼案,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1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种类包括因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以及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6
      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可以申请工伤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行政起诉。
    • 哪些诉讼不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
    • 哪些地区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哪些地区行政诉讼不受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9
      下列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行政对手就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对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对行政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