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15:18 195 人看过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三是认为不动产纠纷应限制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范围。

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施行(2015年2月4日),该问题得到了统一。《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一、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

建筑合同管辖不能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二、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规定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排除在“不动产住所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之外。但,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最新的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依据不动产所在地原则适用专属管辖。同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转包合同等纠纷,也应当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

因最高院于2015年调整了级别管辖的法院受理标准,现在大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现在基层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会有不同情况:第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个身份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第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慎重,因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考虑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并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应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种情况
    2023-02-21
    85人看过
  • 2019年房屋买卖新规则规定,买卖合同纠纷是何时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四部门发布实施《关于完善商品房销售和差异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需要3年以上。交易对象为个人的,按本市限购政策执行。二、以居民家庭名义在本市无住房、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实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自住商品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以居民家庭名义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没有住房但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80%。三、暂停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在调解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调解是在调解人第三方
    2023-08-18
    49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管辖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一、合同签署地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2023-03-09
    27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一、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其他地方的法院哪个管辖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按照起诉是由发生地的法院进行受理,也就是说事情发生在哪里,就去当地法院起诉。3、如果是合同纠纷,在被告
    2023-03-08
    36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地方管辖地
    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合同的履行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纠纷时选择管辖地的技巧在民事(经济)诉讼中,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起诉时,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而在合同纠纷中,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为“约定管辖”或者“选择管辖”。此外,因为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在合同中选择适当的“合同履行地”,实际上也能够起到“选择管辖”的效果。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来管辖案件,其意义显然不仅仅是为节省费用。考虑当前不可避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因素,选择管辖,还
    2023-08-02
    16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是怎样的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2《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023-06-13
    77人看过
  • 物业纠纷合同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物业纠纷合同管辖地规定是应当是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然的合同管理评估也是可以进行管辖的。物业服务合同诉讼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民事纠纷,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第一步就是需要确定哪个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是不能立案审理的。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一、相关内容拓展是什么?而有些受诉法院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
    2023-06-21
    336人看过
  • 辽宁房屋买卖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
    2023-02-04
    45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纠纷如何处理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一般按照合同签订地决定。具体还有以下几种形式:1.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①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
    2023-03-23
    278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
    2023-06-13
    1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范围和程序是什么?
    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诉讼时效。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合同一方丧失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按照诉讼程序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就失去了胜诉权。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是协商。2.是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法。3.诉讼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
    2023-07-02
    407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未过户确权纠纷怎么管辖
    1、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推行和实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问题得到了统一的解决方法。根据法律的规定,涉及到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房屋租赁以及工程建设的合同纠纷的,都需要按照不动产的纠纷来确定管辖。如果发生纠纷的不动产已经进行登记的,那么就可以以不动记登记的登记簿所记载的地方作为不动产所在地;如果动产没有进行登记的,那么就要以不动产实际的所在地作为不动产所在地。2、当事人约定管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书面协议当中对于发生纠纷的管辖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约定的内容不能够违反法律对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约定管辖法院的时侯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1)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详细的表达出来;(2)约定的管辖法院也必须要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可以违反民事诉讼法对于
    2023-02-23
    74人看过
  • 有纠纷的房屋买卖合同
    当房屋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找谁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
    2023-03-19
    412人看过
  • 到底房屋买卖纠纷是否应该专属管辖?
    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为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政策性房屋有很多,如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危房改造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等等。由此可以推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房屋买卖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2023-07-06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管辖房产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30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是否适用房地产专属管辖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第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地产,房地产属于房地产,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纠纷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二种观点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应适用于合同案件的相关规定。这种观点的原因如下:一是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2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案由定的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纠纷的成因是基于被告的合同违约行为所致。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被告开发公司的住所地在吉安市吉州区,原告选择在吉州区进行诉讼,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吉州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吉州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理由是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酣海丰剿莶济奉汐斧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
    • 昨天买房子的时候产生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1、除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按照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2、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以及协议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是应该如何的,我买房子,在合同上面有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3
      管辖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管辖。法律适用处理房屋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