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待定有效期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44:18 347 人看过

待定合同有效期指的是什么?

I.未决合同有效期指的是什么?

有效期待定的合同,是指因不符合相关有效要件的规定而已经成立且有效期尚未确定,但需要通过其他行为确定的合同。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应首先建立合同。其次,其有效性是不确定的。产生不确定性的原因是合同不符合合同生产要素的规定,因此,其效力待定,即可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或无效合同。未定合同的效力或无效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第三人被称为承认权人。承认权人承认合同的,合同有效;拒不承认的,合同无效。在什么情况下确定合同的效力

(I)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人与他人订立的非纯利益合同或不适合其年龄、智力的合同,精神和健康状况也不能视为“效力待定”合同。(1)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下列情形外,视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双方的行为符合各自的年龄、智力、,精神和健康状况(3)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合同应加以区分(II)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与对方订立的合同不是“待生效”合同,但应通过区分对方是否善意来确认合同有效或无效

(1)此类合同由于善意获得的系统支持而有效,由于缺乏支持而无效(2)由于没有支持而不存在“待确定的效力”(3)由于没有命名对象而不存在“待确定的效力”(III)以委托人名义订立的没有代理权的合同,超出代理权限或代理权限终止后不得为“待定效力”,但应根据对方的商誉确定有效或无效。(1)履约代理制度确定此类合同的有效性标准。(2)此类“有效性待定”合同应确定为有效或无效。此类“效力待定”的存在没有任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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