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1:50:19 189 人看过

1、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而且规定,仲裁庭可以指定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证据的期限,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其掌握和管理的诸如考勤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证据,均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和执行;相关证据不仅要有,而且要齐全,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确立劳动关系的下列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3)考勤记录。

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其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即应承担不利后果。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

(二)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四)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要求
    1、《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二十一条,(其中第十三条)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共八十三条,(其中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3-06-10
    1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而且一般也是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我国法律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2023-07-08
    19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案情〕原告中国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以下简称A银行邓州支行)。被告王某被告王某原系原告中国A银行邓州支行的办公室主任,1994年春兼任原告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后根据上级要求,劳动服务公司与原告脱钩,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出任脱钩后的劳动服务公司(后变更为邓州市B贸易公司)经理。1995年秋,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被告自此未到原告处上班。1997年6月原告开始停发被告工资,并停办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1996年12月,原告以邓A银发〔1996〕38号文件形式上报南阳分行关于对王某所犯错误处理意见的请示,请求对被告按辞退处理,但原告未能举证南阳分行是否批复。2004年10月22日,中国A银行南阳分行在南阳日报《社会早刊》上刊登公告,要求被告等10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档手续,被告看到公告后,经与原告及南阳分行协商未果,于2006年6月诉至邓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2023-06-10
    113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
    纠纷解决有以下步骤:(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一、离职时,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
    2023-03-04
    15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其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应当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法律不能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请求。举证责任是纠纷解决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证明”。然而,任何原则都有例外。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需要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很多证据都在雇主的控制之下。比如,各种劳动人事信息都由用人单位保管。如果发生争议,工人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仲裁时,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主要用人单位,对
    2023-05-31
    23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旷工5天,用人单位依据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做看来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学习《员工手册》时正逢该员工的休病假期间,该员工对此并不知情,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员工手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旷工5天,用人单位依据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做看来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学习《员工手册》时正逢该员工的休病假期间,该员工对此并不知情,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员工手册》的内容未通过有效途径传达至员工,最终裁决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2001年6月,毛某与河南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6年3月,毛某经医院检查患有肝病,商业公司通知毛某在家休息治病,待病情好转后重新上岗。在毛某休完两年半的医疗期(2006年3月1日至2008年7月3
    2023-06-10
    20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否对劳动者的离职原因负举证责任?
    2010年11月3日,郭某到某管道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文员。2014年5月20日,郭某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公司发送辞职电子邮件后离开公司。随后,郭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管道公司支付2014年4-5月的劳动报酬2545元与经济补偿金12535.2元。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通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郭某应对其主张负举证责任。为此,郭某提供其已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功发送电子邮件等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应负的通知义务。所以说,从举证能力方面来看,郭某已完成了举证义务,其提供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其主张。庭审中,公司极力否认其收到郭某发送的电子邮件及
    2023-06-09
    11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一、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二、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确定相应的原则。1、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之间的争议,应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诉方负举证责任;2、对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对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福利待遇、拒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一、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
    2023-06-28
    32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应该怎样来确定
    劳动中有几类证据的举证责任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类: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4.因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5.发生工伤时,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6.主张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
    2023-06-14
    343人看过
  • 试述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一是一律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二对由双方隶属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如对企业开除发生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一、特殊举证责任分配规定是什么?除了上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还有以下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情形:(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2)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
    2023-03-08
    1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下列举证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以及对由自己掌握管理的证据进行举证。例如考勤表、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等一般有企业举证。一、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人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违约金过高调整的主张也应按照这一举证原则进行分配。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二、拖欠工资的举证理由拖欠工资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名字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劳动者只需举证证明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
    2023-04-03
    108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应当怎么分配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一、离婚后赌博怎样收集证据离婚赌博证据可以收集对方正在赌博或者因赌博签订的借条等证据,证据可以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
    2023-03-28
    294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主要是用人单位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申请劳动仲裁怎么收费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2023-03-29
    7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推定所有人和管理人有过错,受害人只需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客观存在及该损害事实的发生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有因果关系即可。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多人实施了多个危险行为造成某个危害后果,又不能区分是某人实施的某个行为造成的,那么则推断所有人的行为共同造成该危害结果,如果想免除自己的责任,那么实施危
    2023-03-04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财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5
      财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同样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对于法定的举证倒置范围同样适用法定规范。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
    • 用人单位作出的哪些决定引发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工作年限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当前,由于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而引发的劳资争议上升幅度较大。如因企业原因
    • 发生劳动争议哪些事项由用人单位举证,用人单位举证的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1
      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对以下几种情形承担举证责任:(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其
    •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还是劳动者提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关于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特殊情况包括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这个时候为了保护弱势一方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是说劳动者在证明加班工资的过程中没有一点责任。实践中一般都是劳动者先对加班
    • 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举证?举证责任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