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的立功与自首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5:22:35 354 人看过

在刑事案件中,有立功表现或者自首情节的,在量刑时都能考虑从轻或减轻刑罚,那么毒品犯罪作为常见的刑事犯罪,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要如何认定犯罪分子具有立功表现或者自首情节呢?有什么样的认定标准呢?

什么是自首

我国《刑法》总则中规定了一般自首和余罪自首,体现在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在分则中则规定了特别自首,在此不讨论。立功则分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全国有重大影响),对于一般立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对于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毒品犯罪的自首与立功

毒品犯罪特别是共同犯罪案件,无论从纵向关系还是横向关系上来讲,由于行动比较隐秘,侦查部门能够将上家、下家和犯罪团伙一起抓获的概率比较小,这就为被抓获毒品犯罪行为人提供了自首和立功的机会。在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的毒枭、主犯往往很容易检举揭发或协助抓捕同案犯,构成重大立功,最高院对此问题已有比较明确的倾向性意见。一般来讲,马仔检举毒枭和主犯一般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事辩护律师这一点应该把握。

对于毒枭、主犯检举、协助抓获马仔的一般立功,一般认为功不抵罪,司法实践中仍判死刑的并不少。刑事辩护律师还应该重视毒品犯罪中毒枭、主犯检举揭发或协助抓捕同案犯,与检举其共同犯罪以外的他人罪行的界限,后者更易认定重大立功。因此,律师在会见毒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应该在后者上多做工作。

不能认定为立功的情形

刑事辩护律师需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被告人亲属为了使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人的,不能视为被告人立功;

2、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他人犯罪信息,如从国家工作人员处贿买他人犯罪信息,通过律师、看守人员等非法途径获取他人犯罪信息,由被告人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立功。以上两种情况,最高院已有明确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立功与自首的区别
    一、立功与自首的区别1.成立要件不同(1)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成立立功。2.法律效果不同(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立功情节从宽处罚的幅度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立功情节,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三、自首与立功竞合怎么认
    2023-05-22
    113人看过
  • 两高就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问题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当中自首、立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赃款赃物追缴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处理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这是“两高”针对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刑罚适用中的突出问题,为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腐败分子的方针而制定的一个重要司法文件。为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和掌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轻刑适用率偏高的趋势。经调研,职务犯罪案件轻刑适用比例偏高,有立法、司法、办案机制、案件特点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其中,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运用不够规范、严肃,尤其值得注意。比如,在被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措施期间交代
    2023-04-22
    384人看过
  • 关于办理职务犯罪自首认定立功的意见
    法律的设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对于破坏社会秩序和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需要一定的惩戒以作警示。对于那些知错认错愿意改正的人,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是未尝不可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和处理,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自首情节的认定和处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
    2023-06-03
    462人看过
  • 怎样认定自首和贩卖毒品的从犯
    在犯罪人员构成中,从犯是相对主犯处于从属地位的罪犯。贩卖毒品,主犯是组织、倡议处于领导地位的罪犯。相比较,处于跟随,听从地位的就是从犯。从犯罪情节来看,比较凶残的是主犯,犯罪手段比较不凶残的是从犯。一、共犯和从犯的区别共犯和从犯的区别为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中的罪犯区分主犯和从犯,从犯属于共犯的一种,两者之间有从属关系。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二、自首的从犯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要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
    2023-06-22
    469人看过
  • 自首与立功的竞合认定方法是怎样的?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揭露他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现行刑法没有对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作出任何规定。所以,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再应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自首和立功是不同的从轻减轻情节,当两种情况都存在时,分别认定并适用于栽量刑罚。如果供述内容超过自首要求,构成立功,则应同时认定自首和立功;如果供述内容既是自首,也是立功,只能选择对行为人最有利的量刑情节。揭发同案犯行为时,自首与立功竞合的情形1、对揭发同案犯的行为性质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
    2023-07-16
    198人看过
  • 认定毒品犯罪案件通告发布
    认定毒品犯罪案件通告通知书,属于对毒品犯罪案件的通报。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同犯罪案件中怎么认定主犯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3、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4、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
    2023-07-04
    369人看过
  • 职务犯罪自首规定,职务犯罪立功的表现
    职务犯罪自首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职务犯罪立功的表现是阻止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作出了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迹等。一、职务犯罪自首规定职务犯罪自首规定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是自首。由此可见,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自动主动向犯罪主管机关投案,并愿意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管;2.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仅供述他人的犯罪事实则不构成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对于新供述的犯罪也构成自首。二、职务犯罪立功的表现职务犯罪立功的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
    2023-06-05
    215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立功有的情况会被认定为立功吗
    职务犯罪案件中不被认定为立功的情况:(1)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
    2023-07-23
    143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中,立功从宽处罚是怎样把握的
    毒品犯罪案件中,立功从宽处罚的把握:1、在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毒枭、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职业毒犯、毒品惯犯等,由于掌握同案犯、从犯、马仔的犯罪情况和个人信息,被抓获后往往能协助抓捕同案犯,获得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幅度的大小,应当主要看功是否足以抵罪,即应结合被告人罪行的严重程度、立功大小综合考虑。2、要充分注意毒品共同犯罪人以及上、下家之间的量刑平衡。对于毒枭等严重毒品犯罪分子立功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从严掌握。3、如果其罪行极其严重,只有一般立功表现,功不足以抵罪的,可不予从轻处罚;如果其检举、揭发的是其他犯罪案件中罪行同样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协助抓获的是同案中的其他首要分子、主犯,功足以抵罪的,原则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如果协助抓获的只是同案中的从犯或者马仔,功不足以抵罪,或者从轻处罚后全案处刑明显失衡的,不予从轻处罚。相反,对于从犯、马
    2023-07-29
    494人看过
  • 刑法中的自首与立功的区别,自首和立功的量刑情节
    一、自首和立功有哪些区别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量刑情节。(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二)法律效果不同: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1)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3-06-11
    495人看过
  • 自首与立功的法律依据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传唤构成自首吗传唤不构成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2023-03-09
    358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罪名的确定和数量的认定
    1.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的犯罪行为,且各种行为均查实且证据确凿的,此时,则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的数量不应重复计算,也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查实走私毒品100克并进行贩卖的,罪名应定为走私、贩卖毒品罪,毒品数量为100克。2.若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的犯罪行为,只能查实一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充分的,则按照有充分证据证明的一种行为确定罪名。如走私、运输并贩卖100克毒品的,只有贩卖毒品的行为能够查实并有充分证据的,应确定为贩卖毒品罪,毒品数量为100克。3.若对不同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的犯罪行为,且各种行为均查实且证据确凿的,则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如运输了100克毒品后,又贩卖了150克毒品的,则应确定为贩卖、运输毒品罪,毒品数量为250克,不以运输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4.若走私、
    2023-08-18
    364人看过
  • 自首立功认定中八大疑难
    自首和立功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法定量刑情节,正确适用自首和立功制度,特别是厘清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难问题,对于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刑法对自首和立功实体规定的相对稳定性,从宽处罚规定的相对原则性以及对自首立功证明材料的证据形式、证据效力等规定的相对匮乏性,面对实践中不断出现的表现形式各异的类似自首和立功行为,实务部门认定时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1.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部门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一般认为,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表现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保安部门或其他有关组织在没有掌握犯罪的基本事实(即何人在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犯罪)或者根据现有
    2023-06-11
    139人看过
  • 揭发另一案件同案犯属于立功还是自首
    2006年9月11日7时50分,被告人秦-弘与宁夏籍毒贩**如倪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如倪的上衣口袋内查获用红、黄色气球包裹的毒品海洛因70.79克,并从秦-弘所带手提包内查获现金2.8万元。秦-弘被逮捕后,为了立功,主动揭发毒贩**努-思将与自己在两天后进行另一宗毒品交易,并于该日配合公安人员抓获毒贩**努-思,查获毒品海洛因57.78克。据秦-弘交待,自己并不吸毒,所购毒品都是用来倒卖营利的。分歧:秦-弘揭发毒贩**努-思的行为是否属于立功评析:此案在讨论中形成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秦-弘的行为属于立功。因为秦-弘主动揭发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并配合公安人员将其抓获,符合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的立功要求。另一种意见认为,秦-弘的行为不属于立功,应属于自首。秦-弘所揭发的犯罪行为,是一种自己也参与的对行性共同犯罪行为。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其他罪行的,
    2023-06-02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民事案件自首立功如何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犯罪后自动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自首论。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在事件发生后被检举,暴露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包括共同犯罪事件在内的犯罪分子暴露该案犯的共同犯罪以外的犯罪,通过调查证实的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通过调查证实的其他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该案犯)的
    • 特别严重的毒品犯罪自首立功的量刑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2
      对于毒品犯罪,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 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立功的,可以不从宽处罚。
    • 何谓自首立功?自首立功怎么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根据法律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犯罪后自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如实供述未被发现的其他罪行。立功是指犯罪分子自首后,在主动解释自己的犯罪事实时,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核实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案件。
    • 毒品犯罪中怎么样算是立功,毒品犯罪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立功的情形有很多,协助抓捕、检举他人犯罪等等都属于刑法规定的立功情形,而且检举也并不要求必须是检举的。
    • 职务犯罪立功与自首怎么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7
      亲关于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立功的判决与处理这个问题,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