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5:01:55 499 人看过

债务承担的后果为:如果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则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如果是并存债务承担,则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一、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应由谁担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法律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如果自始无效或在承担契约成立时已归于消灭,则契约不生效力。原债务如果有得撤销或解除的原因,承担人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者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契约仍可有效成立。

3.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

三、第三人代为清偿后能追偿哪些情况

有。对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并未转移,第三人并未加入债务之中,第三人拒绝偿还时,债权人不得请求该第三人偿付,而应当找原债务人追偿。债务承担:第三人主动与债权人达成清偿他人债务的约定后,成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要求该第三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不能拒绝。债务承担分为两种: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的情况。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生活中,每个人几乎都会有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债务人就可能是债权人。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上普遍存在,由此造成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也占较大比重。由于债的特殊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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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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