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自现场调查之日开始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四)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交通事故误工期计算规定是怎样的?处理交通事故应遵循啥原则
3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到什么时间?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272人看过
-
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
414人看过
-
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怎么计算
3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有多长,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怎么办?
4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42人看过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1、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为了调查取证、事故鉴定的需要,会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一般为45天。 2、发生交通事故后,查明事实的,交警部门一般会在14天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为30天。 3、事故责任划分严格依... 更多>
-
交通事故适用什么处理规则,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5交通事故后,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车: 1、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决。 2、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鉴定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5《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
-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规则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29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3一、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9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第95条的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权是以事故各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一致书面申请存在的。也就是说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权即丧失。 第二,调解申请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 第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