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证据保全收费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14:04:49 353 人看过

关于保全费用的收取规范,是依据实际进行保全的财产总额,依照以下规定执行:

1、若财产总额未超过人民币1000元或该项财产并未牵涉到任何金额,则每次的保全费用应为人民币30元整;

2、倘若财产总额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10万元之间,那么将适用1%的比例缴纳;

3、而对于财产总额超出10万元的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缴纳。

然而,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措施时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其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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