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3-6-25
执行日期:2003-7-10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信息化基础建设,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印制、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国家对出版物等特殊商品的条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鼓励、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提高本市商业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商品条码工作。
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领导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商品条码工作;
(三)负责本市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本市条码技术培训,提供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
(五)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使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商品,其商品条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不使用条码标识。
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具备:
(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
(二)法人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个体经营者持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非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上级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该非法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八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品条码注册材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并经国家审批后,颁发证书。
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之理由。
第九条商品条码持有人变更其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类别、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的,应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2年。商品条码持有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商业企业不得要求供货商为已有商品条码的商品另行印制店内条码。
商业企业需要对商品印制店内条码的,应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码和印制,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具备:
(一)使用者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境外商品条码注册证件或相关资料;
(三)使用者与注册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审核持有人有效的商品条码证书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企业印制的商品条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印制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
(二)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
(三)转让商品条码使用权;
(四)销售使用假冒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阻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0日起施行。
-
金华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管理办法
102人看过
-
天津市无公害水产品管理办法(试行)
215人看过
-
天津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997修正)
420人看过
-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149人看过
-
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办法
456人看过
-
商品条码过期怎么办理
237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35条表述如何?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3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办理商品条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二)为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信息通报、变更和注销手续以及补办《系统成员证书》收取费用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溢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商品条码与商品条码的关系是什么?商品条码与商品条码的关系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在商品市场的各项商业活动中,还有许多与商标十分近似的其他标志或标记等,他们有的与商品经济有联系,但又不同于使用在商品的商标,有的使用在商品上与商标同附一物,同为一主。这些标志或标记很容易与商标相混淆,所以有必要将其予以具体的介绍说明。商品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对应字符(阿拉伯数字)所组成的用于表示商店自动销售管理系统的信息标记或者对商品分类编码进行表示的标记。由于编码的唯一性愿则要求
-
天津市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0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如下: 1、从产品的性质上来分析,限价房是属于中低价的商品房范畴,是用于满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而又达不到廉价房标准的“夹心层”的家庭。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具有经济性跟适用性的特点。 2、经济性指的是住宅的价格是相对于市场价格来说较适中的,也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而适用性指的是在住房的设计及建筑的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并非建筑标准。 3、限价
-
-
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条内容是怎么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2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通用于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表示商品生产者、商品名称等特定信息的编码以及相应的用于自动识别的标识。